当然不成以。
民间传说,包拯有皇帝付与的“先斩后奏”之权。其实,那阐了然皇帝对包拯的相信,就是说,皇帝会对包拯的死刑判决(立即施行的死刑)停止逃认。
皇贵妃位在皇后之下,就算是代办署理皇后权柄,杀个容许,也需要事先请示,过后报告请示才稳妥。
妃与嫔,地位较高,随意斩更是越权。
前人常说,“人命关天”。死刑判决很少有斩立决(死刑且立即施行),大多是斩监后(死刑,秋后问斩)。就是为了留出上诉和逐级审核复查的时间,制止冤案。最初核准死刑的,是刑部和大理寺。
其实,最最初的核准,仍是皇帝本人。因为封建高度集权。
官员杀了人,过后,皇帝说:“杀得好,该杀!”那么杀人的官员就会升官。
官员杀了人,过后,皇帝说:“草菅人命,该杀!”那么杀人的官员就要掉脑袋。
封建社会,一切的一切,都要看皇帝能否在过后逃认你的行为。
皇贵妃能随意斩妃嫔吗?
说一千道一万,就看皇贵妃和皇帝的交情深不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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