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获得房屋所有权满五年的,能够上市交易。
详细法式为:
1、房屋权力人向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素材:
(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家庭户口簿;
(4)原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
(5)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书;
(6)申请该经济适用住房时的夫妇两边附和上市让渡的书面证明。
2、保障中心对该房屋的上市交易资格停止审核。经审核附和,房屋权力人到税务部分打点契税核价等手续。
3、房屋权力人到疆土资本部分打点审批手续。
4、房屋权力人和受让人到房屋注销机构打点所有权转移注销手续。
上市交易税费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中,所发作的契税、营业税及附加、小我所得税、印花税、地盘增值税以及交易注销费按存量房交易的有关规定施行。
此外,因继续、遗赠、离婚以及法院裁定、判决、调和等法定原因需转移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的,不受5年上市交易年限的限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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