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有继续权吗?

2天前 (12-20 12:42)阅读1回复0
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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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母有继续权,自婚姻关系注销之日起起算。

继续法第十条遗产根据下列挨次继续:

第一挨次:配头、子女、父母。

享有继续权的前提是什么

就继续的前提而言,除了以下几种是不克不及够继续的,其余的一些特殊情状才会有特殊前提限造。

(1)继续权丧失的法定前提如下:

1、有意杀戮被继续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戮其他继续人的(绝对丧失)

3、放弃被继续人或者凌虐被继续情面节严峻的,继续人因放弃被继续人或者凌虐被继续情面节严峻而丧失继续权的,属于继续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窜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峻的(绝对丧失)伪造、窜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峻的,当然丧失继续权。

(2)遗产根据下列挨次继续:

第一挨次:配头、子女、父母。

第二挨次: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续起头后,由第一挨次继续人继续,第二挨次继续人不继续。

没有第一挨次继续人继续的,由第二挨次继续人继续。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罗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罗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罗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续人的子女先于被继续人灭亡的,由被继续人的子女的晚辈曲系血亲代位继续。代位继续人一般只能继续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续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次要奉养义务的,做为第一挨次继续人。

第十三条 统一挨次继续人继续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欠缺劳动才能的继续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赐顾帮衬。对被继续人尽了次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续人配合生活的继续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有抚养才能和有抚养前提的继续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续人协商附和的,也能够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续人以外的依靠被继续人抚养的欠缺劳动才能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续人以外的对被继续人抚养较多的人,能够分给他们恰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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