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何处置被告律师诱惑证人改动证词的情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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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富贵
王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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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要承担响应的法令责任。辩解人不得搀扶帮助立功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扑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诱惑证人做伪证以及停止其他骚乱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若违背,就要承担响应的法令责任。法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辩解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搀扶帮助立功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扑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诱惑证人做伪证以及停止其他骚乱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背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查法令责任,辩解人涉嫌立功的,应当由打点辩解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打点。辩解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解人、诉讼代办署理人扑灭、伪造证据,搀扶帮助当事人扑灭、伪造证据,威胁、诱惑证人违犯事实改动证言或者做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解人、诉讼代办署理人供给、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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