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护士执业有权从事与自己处置的护理工相适应的卫生防护、保健工作。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量,有传染流行症,由紧急工帮忙处置制造的护士,按照有关法令、行政律则的规定,有权承担职业安康监护;患职业病的,有关法令,根据行政律例的规定,有权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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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护士执业有权从事与自己处置的护理工相适应的卫生防护、保健工作。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量,有传染流行症,由紧急工帮忙处置制造的护士,按照有关法令、行政律则的规定,有权承担职业安康监护;患职业病的,有关法令,根据行政律例的规定,有权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