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案件”的对称,亦称严重案件。即党员或党的某一组 织,严峻地违犯了党章、党纪或党的有关规定,影响坏、危害大、后 果严峻,或涉及人员较多、职务较高的特殊案件。假设将大案要案 分隔讲,则大案一般是指案情严重,给党、国度和人民形成严峻损 失,带来严峻后果的案件;要案则一般是指违纪者地位显要、涉及 严重问题的案件。党的规律检査机关査处大案要案是案件查抄工 做的重点,必需挠紧不放,一挠到底,认实看待,使违纪者得到应有 的规律造裁。挠大案要案并准确及时地处置,往往能起到教导多 数、振奋人心、进步党的威信的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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