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有意。胁迫的有意,包罗两层意思:第一层是明知会形成被胁迫人发作惧怕而有意停止威胁;第二层是期看通过胁迫行为使被胁迫人做出某种意思表达。
(2)胁迫人施行了胁迫行为。胁迫行为既能够以未来发作的损害,也能够以间接发作的损害相威胁。受胁迫危害的人既能够是被胁迫人的被代办署理人,也能够是被胁迫人的父母、配头、儿女等亲属。受危害的客体是公民及其亲朋的生命安康、荣誉、名望;财富,或者法人的荣誉、名望、财富等。
(3)被胁迫人因胁迫而订立了合同。该要件要求胁迫行为与被胁迫人的意思表达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胁迫行为长短法的。假设一方有合法根据对另一方施加压力则不构成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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