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初年,中心更高的官职是三公,就是司徒(由丞相改称,管民政,权利比丞相小得多)、司空(由御史医生改称,不再管监察,而是改管严重水土工程)和太尉(管军事)。太尉一职应改称司马,因刘秀曾任刘玄的“行大司马事”,为避忌而未改。三公的职位虽高,徒有虚名,并没有实权。权利集中于间接听命于皇帝的尚书台。东汉初年,进一步扩展尚书台机构,设尚书令一人,领取千石(西汉时为六百石)的工资待遇,为尚书台的主管长官;另设尚书仆射一人,秩六百石,为尚书令之佐;又设左、右丞各一人,秩四百石,为令、仆之佐。此时恢复了西汉时设置过的三套监察机构,并且有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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