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抱孙不抱子”那句话是出自《礼记•曲礼》。其原文为:“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能够为王父尸,子不成认为父尸。为君尸者,医生士见之,则下之。君知所认为尸者,则自下之,尸必式。乘必以几”。
那里所说的“尸”是在祭奠时以活人扮做父祖的形象,古礼中是多以孙为那个角色的。
且那个角色是很尊重的,譬如,为已故的国君充任尸的人,医生、士人见了就要下车。国君一旦晓得了充任先君之尸的人选,就要亲身为他下车,那时为尸者要在车上先行礼答谢,上下车时也要用垫脚石或木凳一类的工具垫脚。
在如许的行祭活动中,孙能够充任祖父之尸,假设孙的年纪小就要由人抱着充任被祭的尸,而子却不成以充任。
再者,根据古代的宗法轨制,鼻祖庙居中,以下是左昭右穆、父昭子穆的次序,墓葬也是按照那个次序的,如许孙与祖又属同列。
以上是根据古礼的阐明。而上面几位伴侣的讲解多是从感情的角度阐述的,也很有事理。关于如许的学术问题应当全面的从活处看,须知礼实出于情的,我们的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先民造礼亦实秉循考人之脾气与求社会治理的现实廉价原则的。
只听过“君子抱孙不抱子”,没听过“抱子不抱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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