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以得票几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并报 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做批示机构存案。候选人不情愿承受提名的,应当及时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 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公布。候选人名额不敷时,按原得票 几依次递补。村民委员会选举,也能够摘取无候选人的体例,一次投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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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以得票几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并报 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做批示机构存案。候选人不情愿承受提名的,应当及时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 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公布。候选人名额不敷时,按原得票 几依次递补。村民委员会选举,也能够摘取无候选人的体例,一次投票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