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大太太,一人,可分宫女十人),其次为皇贵妃(大姨太,一人,可分宫女八人) 其次为贵妃(二姨太,二人,可分宫女八人),其次为妃(三姨太,四人,可分宫女六人),其次为嫔(四姨太,六人,可分宫女六人),其次为贵人(五姨太,人数不定,可分宫女四人),其次为常在(六姨太,人数不定,可分宫女三人),其次为容许(七姨太,人数不定,可分宫女二人),最初为宫女。宫女最特殊,她们的地位是丫鬟,除非被皇帝看中,而且“幸”过,她们到了二十五岁,能够退回本家,另行出嫁,同期间官女的均匀数目,在清朝起码,约两千以下。
寺人品级分为:
总管寺人 四品 14人
副统管寺人 六品 8人
领袖寺人 八品使监 43人
笔贴式寺人 八品侍监 只要敬事房才有
寺人 没有等级 人数不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