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立功的形式是指两人以上配合立功的构造,或者配合犯
功人之间连系的体例。一般配合立功有以下三种形式:
(1) 立功集团。它是指若干立功分子为了屡次或经常地停止 一种或多种立功而构成的立功组织,其次要特征是一般有缜密的 组织、缜密的方案和明白的分工,处置严峻的立功。
立功集团是
最求助紧急的配合功形式,也是刑法冲击的重点。需要区别看待的 是“地痞团伙”,因其情状相当复杂,一般组织比力松懈,成员
也不固定,分工不很明白,往往是暂时纠集起来处置某些违法犯
功活动。那类“地痞团伙”可按一般配合立功处置。
有的“地痞 团伙”则是经常地或屡次地施行立功行为,无恶不作,危害严 重,可定为立功集团,对其头头和主犯,一般应按立功集团首犯
和主犯论处,原则上从重惩罚,但要重视原则,不扩展冲击面。
(2) 事前通谋的配合立功。它是指配合立功人在动手施行犯 功以前,已经构成配合立功有意,即有过预谋,对立功的目标、 办法、时间、地点、分工等做了方案和预备。
那是一种较为常见
的配合立功形式,它与立功集团的区别在于:并非经常性的组 织,只是共谋停止某一立功,之后即散。
(3) 未事先通谋的配合立功。它是指在立功过程中构成的共 同有意立功。那种情状固然比事先通谋的配合立功求助紧急性小,但 一般却大于单人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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