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度、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别人的人身、财富和其他合法权力免受正在停止的犯警损害,而摘取的制止犯警损害的行为,对犯警损害人形成损害的,属于合理防御,不负刑事责任。”合理防御明显超越需要限度形成严重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去惩罚。对正在停止行凶、杀人、夺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峻危及人身平安的暴力立功,摘取防御行为,形成犯警损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御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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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度、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别人的人身、财富和其他合法权力免受正在停止的犯警损害,而摘取的制止犯警损害的行为,对犯警损害人形成损害的,属于合理防御,不负刑事责任。”合理防御明显超越需要限度形成严重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去惩罚。对正在停止行凶、杀人、夺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峻危及人身平安的暴力立功,摘取防御行为,形成犯警损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御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