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1、吃饭,没有开发票,如果投诉了,结果是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2、如果对方就是不开具的话,可以去税务机关投诉或者工商行政部门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如下: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2、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饭店外面是否属于可以用于餐饮经营的场所,如果属于饭店区域范围内的地方,没有违反摆设,你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属于公共场所,占地经营,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当然,撞伤的顾客最好是直接找肇事者,直接侵权人,维权更方便
绝对属于逃税,商家无任何理由拒开发票。更何况还是名牌了。如果不开,你可以到税务局投诉,也可去315投诉。绝对胜诉。如果你不索要发票,而商家未给你开的话,行为也属正常,但肯定是省下税金了!顾客不要发票,就不给开的商家有很多啊。包括超市、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