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为“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管辖” 的别称。清初设步军管辖,专管满洲、蒙古、 汉军八旗步卒,康熙十三年( 1674年)兼提 督京城九门事务,康熙三十年( 1692年)又 兼管巡捕三营事务,其时喊做“提督九门巡 捕三营步军管辖”。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 巡捕增兵额为五营,随之改称“提督九门巡 捕五营步军管辖”。掌京师正阳、崇文、宣武、 不变、德胜、东曲、西曲、向阳、阜成九门 表里庇护巡警等事。九门提督由亲信的满族 大臣兼任。其官厅步军管辖衙门除掌防卫、 稽查、门禁缉捕等事务外,还掌断狱、编查 保甲等事。其所属番役往往以缉捕侦查为名, 滥施淫威,为害甚深,是镇压人民对抗的特 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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