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爱春,老是有良多原因的。就像喜好春天的轻风掠面,春风抚脸时,就像雨戛然落上脸庞一样,让我登时清明。轻柔极了,闭上双目,似是享尽了那春风蕴躲的生命之气。认真嗅一嗅,那春风中包容了浓浓的土壤芬芳,可那枝叶初生的味道似乎也闻得到。春,与我而言,是一个完美的时节,温度适宜,人也从那时生起积极与热情。或许,那是起头一场轰轰烈烈而又温馨的游览的更佳时机!更为重要的是,“春”是我心中的春。即便在“隆冬”,我也能勇敢的说出“春!来了”
四时中,我最喜好的就是炎天,因为,它是美的!
炎天,最火辣的就是太阳了,金色的阳光密密地斜织着,似乎给大地裹上了一层金色纱衣。通过树叶看太阳,似乎摄影机——眼睛,也失往了焦点。那蝉似乎怕太阳似的,找了个阴凉儿地,嗡嗡地奏起了炎天之乐。
树阴下的人们,挥挥扇子,似乎想与太阳的能力抗衡,谁料,那么一大群人,竟也纷繁败下阵来。
太阳的颜色再美,也有腻烦的时侯,而雨姑娘却老是应时宜的出来闲逛,趁便浇浇人们心上的小火。可在那细雨飘荡的日子里,人们也不肯闲着,在大街上安步,那是常有的事,人们似乎都想边唤吸着清爽的空气,边赏识刚刚被雨涂抹上神异色彩的油画。
风儿晓得雨姑娘怕孤寂,便跟在雨姑娘死后陪着来了。听,沙沙沙,沙沙沙,可别慌,那不是什么妖魔鬼魅,那是风在与雨游玩呢!那风若是没刹住车,曲钻你的怀抱,你可万万别恼,它只不外跟你开了个打趣!
看着那摇曳的花,你就晓得,风往那边逃往了。
顾不优势,你就被花儿给迷住了,那万紫千红的花儿上一秒还含苞欲放,那一秒却已争芳斗艳,深陷此中,竟无法自拔。
不知不觉,时间爷爷来了,秋也催促着让夏分开了四时舞台。可那枯萎的花,落叶的树,枝枝叉叉,点点滴滴中都透着一种美,美得窒息,似乎在我们面前闪现的炎天不外是一场幻梦罢了。
而我,却在那场幻梦中不肯醒来,想单独一人往品尝那我最喜好的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