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
1.合法也合理,能够
2.不可呀.连个小秘书都管不了了,还不如关门算了.
3.也不可呀.老公是没戏了.可是有后顾之忧呀.怕妻子的事呀.万一妻子红杏出墙,那不太亏了.还要开工资给男秘书泡妻子,痴人呀.
如许仍是拔取第一个办法吧.比力平安一点.
童话吧
凡是情状下不完全合理合法,但此案完全合理合法:
一般来说董事长由公司的控股股东代表担任,由其召集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并决定聘用总司理,因而总司理无权(一般也不敢)否决董事长的决定;公司营业及日常运做由总司理负责,其虽无权干预董事长能否聘用秘书及治理权限,但有权为本身聘用秘书(无论男女)或担任公司秘书长。很明显总司理的部门做法与《公司法》相左。但是此案中总司理是公司的大股东,其有官僚求召集董事会,提出撤职董事长的议案,想必必然会获得通过,所以董事长为了保住本身的宝座只要屈服于总司理。
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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