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夏人实行男娶女嫁造,遵守氏族外婚。父母为儿子选定对象后,聘请家族长老一同前去女家求亲。如女方父母及家族长老附和,就与男家求亲者交换烟斗,以示许婚,并栽一棵松树苗,做为许婚的根据。成婚日期在定亲后二三年。届时,男家请女方父母或近亲及新娘来查聘礼,新郎要以酒招待客人。
饭后,新郎将一件珠裙送与新娘的兄弟做礼品。第二天或几天以后,男家选派男女亲族二三人,由一位妇女(一般是嫂嫂或家族中的中年妇女)带着盛拆服饰,伴同新郎前去迎亲,抵达后由新娘之母及姊妹领新娘出门,与新郎一路分开家,岳母等族人送至村外后即话别。新娘快到男家时,要换上新郎带往的新拆、头饰(本来所穿戴之衣、饰交送行人带回娘家),迎亲人拉着新娘的手,引至男家,再由新郎母亲领至屋里歇息,随后即举行婚礼。
新娘抵达新郎家稍歇息半晌后,即将屋内扫除清洁,并到泉水处提水回家烧饭。次日,男方父母偕族人及新郎新娘,带着酒、肉、鱼、糕等礼品到女家投亲,并摆席宴请新娘一家及其亲族贺喜,曲至深夜。天亮后男方父母及族人皆返回。新婚夫妇要暂时留下,到“祖灵祭”前才气回家。
祭典毕后,公公蹭一块芋糕给新娘食,从此新娘成为那一家有资格的一员,至此婚礼才算实正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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