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管束、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立功分子,在施行期间,假设认实遵守监规,承受教导革新,确有悔改表示的,或者有犯罪表示的,能够弛刑;有下列严重犯罪表示之一的,应当弛刑: (一)阻遏别人严重立功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表里严重立功活动,经查证失实的; (三)有创造创造或者严重手艺改革的; (四)在日常消费、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天然灾害或者肃清严重变乱中,有凸起表示的; (六)对国度和社会有其他严重奉献的。 但是,数额特殊浩荡,并使国度和人民利益遭受特殊严重缺失,被判处死刑缓期施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立功情节等情状能够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施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末身监禁,不得弛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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