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不牵扯到财富的离婚诉讼,诉讼费用每件是50元--30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第三章 交纳原则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别离根据下列原则交纳:
(二)非财富案件根据下列原则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富朋分,财富总额不超越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20万元的部门,根据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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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是,不牵扯到财富的离婚诉讼,诉讼费用每件是50元--30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第三章 交纳原则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别离根据下列原则交纳:
(二)非财富案件根据下列原则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富朋分,财富总额不超越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20万元的部门,根据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