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私募是指私募基金与信任机构协做向特定投资人发行的证券投资聚集资金信任方案,此中担任投资参谋的私募基金凡是拥有证券投资的主导权,而信任公司则发扬监管感化。阳光私募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证券产物,包罗股票、债券和基金等。阳光私募的现实治理人是私募治理公司。阳光私募的单个资产治理方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超越该方案资产净值的20% ;统一资产治理人治理的全数特定客户拜托财富(包罗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治理营业)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一般不超越该证券的 20%。阳光私募是通过信任形式来发行的,但信任公司关于阳光私募而言,仅是供给了一个产物的合法身份,至于客户开发、办事还需要阳光私募本身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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