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着家庭暴力能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停止调和;如豪情确已分裂,调和无效,应准予离婚。
别的根据法令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和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头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施行家庭暴力或凌虐、放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绑缚、摧残、强行限造人身自在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形成必然损害后果的行为。继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凌虐”。
(三)有赌博、吸毒等陋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豪情反面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招致夫妻豪情分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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