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先秦期间法家势力、法治、心术的治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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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先秦期间法家势力、法治、心术的治国之道

文|侯博士的条记

编纂|侯博士的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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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以“势”、“法”、“术”为核心,构成了一系列的治国之法。

浅析先秦期间法家势力、法治、心术的治国之道

在政治上,法家的立场是现实主义,主张汗青进化,人道自利,反对法古以及拘泥陈规,主张面向现实,变法求治。

在权利方面,法家认为,君王治理全国的关键在于牢牢地掌握大权,告诫君王“权利不成假人”,并倡议君主专造的中心集权体系体例。

在法令方面,法家把法令看做是君王统治人民的底子办法,倡议“事断于法”,因而,法必需同一、不变、公开、严格,应该严厉施行。

而“术”却是隐躲在皇帝心中的,是皇帝本身掌握,法家相信,君臣之间是短长关系,没有任何的感情和道德,所以,皇帝要掌握臣子,就必需要用手段,也就是“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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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思惟在秦国和秦朝的现实运用中起到了促进秦国强大、同一的感化,但是那种感化的局限性和全面性也与秦朝的敏捷消亡有着密切的关系。

浅析先秦期间法家势力、法治、心术的治国之道

汉朝在继续秦轨制和秦亡体味的同时,也构成了儒法合一、外儒内法的政治批示思惟。那也是后来两千多年来,每一个朝代都遵照的根本原则。

前秦期间法家的起源及次要内容

法家学派是春秋战国中后期构成的,是先秦诸家比力晚的一个门户。他倡议“不以德而以法”,提出一种完全差别于儒家“仁”、“义”、“德”、“礼”的“势”、“法”“术”为次要内容的治国方针。

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社会由奴隶造向田主地盘轨制的急剧过渡,社会经济和政治发作了浩荡的变更。在经济方面,田主的地盘所有权轨制已根本确立。在政治上,周王朝的分封轨制已完全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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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期间,诸侯们还在“尊周攘夷”,但在阿谁时候,大部门的诸侯已经自立为王,各自为政。诸侯王间互相不平从,经常发作掠夺之战。苍生生活在磨难之中,不克不及安身立命,那就是“民散久矣”的说法!

所以,整个社会是一片紊乱,那是中国有史以来的初次大团结。其时的诸侯王,一方面试图以吞并和战争来成立本身的王朝,另一方面又以“纳民”、“纳士”,以一统全国,成立新的次序。

在此期间,因为社会分化与“学术下移”,民间讲学在文化上也逐步构成,并构成了差别的门户。那就是所谓的“诸侯争霸,百家争喊”。

理论证明“诸侯争霸”是准确的反响,而“百家争喊”是形象的一种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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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政治而言,只要儒、法、道、墨四家。儒、法都提出了一套系统化的治国方针,而道教则以治国之术为中心。

别的还有一位代表其时工人表达其政治意愿的墨家。而《纵横》、《阴阳》、《名家》等,虽然在详细的阐述中也都与政治有关,却没有提出独立、系统的治国之策。

法家学派随时代而起,提出了本身的治国之道,与儒家、道家、墨家等学派停止了猛烈的争论,试图用本身的办法来改动世界。先秦法家的重要代表是: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韩非等人。

先秦法家的治国理念次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现实主义政治看念,“权利不成以假人”的集权看念,“事断于法”的法治看念;御臣之术“深躲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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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主义政治看念

春秋战国时代,社会次序紊乱,战乱不竭,生灵涂炭,因为间隔上古太近,所以诸子为了挽救世界都以“古圣王”为表率,提出了本身的治国之道。那就是“法先王”和“托古改造”的意思。

好比:儒家“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墨家则倡议“行禹道”、“用夏政”,道家老子、庄子崇尚天然,倡议“无为而治”,稷下学派以“黄帝”、“老子”为代表,构成了所谓的“黄老”学说,倡议因循守成。

法家的代表人物们对此却是一种扬弃,表现了新的田主阶级的利益与需求,并从现实动身,提出了以法为核心,以势、法、术相连系的治国之道,重建社会次序,一统全国。

其时的商鞅和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对此停止了明显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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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首谈到了商鞅。秦孝公对商鞅很是垂青,他搀扶帮助秦孝公推行变法,倡议“农、战”,为秦国的富国强兵打下了坚实的根底。

他起首突破了传统的“托古造”思惟,并提出了“治世差别,则国不为古”的政治思惟。

他主张全国万物都在改变,所以治理社会的国度也应该响应地发作改变,那就是所谓的“世事情而行道异”。

他倡议治国以“明世俗之变”、“违古而不修今”、“以古为后,以今为以势”。

唯有“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方能使社会不变,治理好国度,同一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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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就是韩非。假设说早期的法家,好比商鞅,只是搀扶帮助诸侯们适应新的经济、政治前提下停止一些变革,以求富国强兵,同一全国。而韩非却是以“全国”为中心,不变整个社会,成立一个同一的帝国。

他吸收了商鞅、申不害等人的法造、权谋思惟,又连系了慎到的权利看念,对“势”、“法”、“术”三位一体的治国之道停止了较为深进的论证。

韩非相信,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自利”的,以一己之私为起点,

“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往之,此人之情也。”

“趋利避害”的逃求是人们在处置君臣、父子、夫妻、伴侣、主奴关系等诸多社会关系中的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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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也是从那个功利主义的角度来审阅人类的汗青的。他把整小我类的汗青分为上古期间、中古期间、近古期间和现代期间。

因为各个期间的经济情况差别,其治国理念也不尽不异。

“上古讲究道德,中古讲究伶俐,如今的人比的是力量。”汗青上的事实表白,“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所以治国要

“不期修古,犯警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也就是说,治理国度要适应时代的变迁。那是韩非所有的治国理念的起点。

从总体上看,不论是商鞅仍是韩非,亦或是其它代表法家的代表人物,都在适应社会变化的过程中,提出了一种新的政治看,以适应新期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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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不成以假人”的集权看念

一般来说,慎道都是用“势”来描述的。慎道的著作早已失传、散乱,所以就不多说了。那里次要切磋韩非关于“势力”的思维。

韩非所说的“势”,有两层意思:一是形势、前提之意。二是指势力,权势巨子,权利之意。前者是先决前提,后者才是关键。政治思维的重心在后一方面。

在战国时代,为领会决社会骚动、不变社会,列国人民普及要求早日实现国度同一。孟子倡议“定于一”,荀子则认为“隆一而治二而乱”,以反对团结,那是两种差别的看点。他们对孔子思惟的继续和开展,并提出了本身的治国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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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严厉责备了儒家的“仁、义、德、政”主张,“唯器与名,不成以假人”的思惟,认为在当前的社会中,人民都在为本身的利益而战,如许的治国之道,只能是一种不实在际的妄想,无法构成一个不变的社会次序。

在他看来,在“大争之世”中,新兴力量庇护社会次序执掌全国,其核心就是牢牢地掌控着“势力”那一国度政权。列宁曾经说过:

:“假设没有政权,任何法令,任何选举机构,都等于零。”

政治斗争的核心在于对国度权利机构的掌握权的合作。只要掌握了掌握权,才能够遵从本阶级的利益与要求成立次序整合社会。

韩非固然没有从阶级斗争的高度深入地意识到统治权的重要性,但是他已经意识到统治权在统治者的感化和地位中的重要感化,他掌握住了权利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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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重视的是韩非所强调的“势力”,仅仅是强调了统治者要通过国度的强逼权利来实现法治,而不是通过仁政或地道的武力来实现。他说:

“仁者,暴者,都是亡国者也。”

“尊主安国”,就是韩非的治国方略,也是他救世的底子。因而,在组织上,他倡议实行集权的君主造。从本能机能上讲,他认为君主应该掌握更大的势力。

韩非通过对汗青的回纳,认为汗青的每个阶段都“有圣人做”,引导人民群寡处理严重的社会问题,并将人类社会向前推进。

他指出,要重建不变的社会次序,就需要实行中心集权的君主造,即

“事在四方,要在中心,圣人执要,四方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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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度必需连合起来同一号令,才气迫使人们遵守次序,不变社会。在其所有做品中,都以“集权的君主的权势巨子”为中心议题。

韩非为了扞卫本身的“君权”,所倡议的治国之道,比他的教师荀况要好得多,但最重要的,仍是他说提出的“势力”。

他认为“势者胜寡之资也”,把势力当做国度保存的根底。他说:

“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克不及治不肖。……桀为天子,能造全国,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克不及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不肖之造贤也以势”。

正因为如斯,他才会提出“势力不成以假人”的集权看念。他认为,只要掌握了权利,掌握了强逼力,就能够获得人们的驯服,社会就能够成立起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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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相信,君王应该“抱法处势”以治民、深躲心术以防奸佞。为了庇护君王的统治,以势为先决前提,以法为中心,以术为手段,三者相连系,才气构成完全的法家的治国方策。

“事断于法"的法治看念

先秦法家的治国理念认为,君王以刑赏为次要手段来庇护统治。商鞅提出了“信赏必罚”的思惟。

韩非认为,奖惩是皇帝庇护统治地位,“导造”朝臣的重要手段。他说:

“明主之所导造其臣者,二柄罢了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日: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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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以法造为中心。慎到提出了“事断于法”的看点。韩非陆续道:“一民之轨,莫如法。”在他看来,在每小我都在为本身的利益而斗争的时候,独一能掌握合作和按捺私利的办法就是通过法令。因而,他说:

“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私者,所以乱法也。”又说“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故曰: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他也强调,要阻遏人民的争斗和压迫只能靠法令。他说:

“法清楚,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寡不得暴寡。”

法家对法治的实现有以下几点:

起首,要确保同一的法令轨制。韩非倡议“法莫如一而固。”而法令的造定权,必需是由君王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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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包管法令系统的不变。法要前后一致,不成朝令更改,不成互相矛盾,以致于不克不及遵从。

韩非觉得,申不害之所以能在十七年内成为韩昭侯的附庸,是因为“晋朝的旧法还没有完毕,韩的新轨制还在,先帝的号令还没有下达,皇帝的旨意就已经下达了。申不害不精于律法,若无律令,奸佞也多。”

其次,要把法令公之于寡。韩非之所以说“法莫如显”,就是要让所有人都晓得,让他们遵守法令,不让他们做坏事。

其次,法的实现有赖于政府的强逼。从商鞅到韩非,都倡议以严惩为主,以庇护社会的不变。商鞅曰:“往奸之本,莫深于严刑。”韩非道:

“夫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刑者,民之所恶也,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防其奸,是以国安而暴动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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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公允地施行法令。商鞅提出了“赏厚而信,刑重而必”的思惟,并倡议“刑无品级”,对所有人都要按法令处事。

韩非也提出了“法不阿贵”的看点,以及:

“赏无功之人,罚不辜之民,非所谓明也。”他还说“法之所加,知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那一原则,恰是法家主张以法行争为序的一定要求。然而,在中国的持久封建轨制下,那种轨制并没有得到实在的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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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有“八辟”、“八议”的轨制,此中八种人的功行都要颠末专门的审查,而且享有能够减免刑期特权。《周礼·秋官·小司寇》中有记载,那八类人别离是:

“一日议亲之辟,二日议故之辟,三日议贤之辟,四日议能之辟,五日议功之辟,六日议贵之辟,七日议勤之辟,八日议宾之辟。”

孙诒让在《正义》一书中写道:“依《曲礼》注义,盖常人八议限者,轻功则宥,重功则改附轻比,乃有刑也。”

那一轨制,后来就成了封建皇帝对亲族和近臣的优待。即便是“刑无品级”的商鞅,对太子犯了功,也是从轻发落,没有赏罚他,反而把他的教师得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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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重视的是,法家“以法治国”的法治理念与西方古代法治理念、近代西办法治理念以及现代社会主义法治建立,既有类似之处也有重要的差别之处。

先秦法家认为,法治是君主对人民停止威胁和统治的一种强逼性手段,漠视了法令对抵触的调和。因而,他们所说的“法”次要是指“刑法”。

御臣之术“深躲于心”

先秦的政治思惟中,“术”和“道”是一样的,都有治国的原则和办法。诸子都想“以其道易全国”,或者用“术”来称之。

但因为春秋时代和战国时代的社会问题存在着差别,所以诸子思惟的重点也存在差别。春秋时代,周皇帝还在,所以孔子和墨家的政治思惟,都围绕着如何在尊周的根底上,治理好本身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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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时代,社会紊乱,需要一个新的朝代,一个新的次序,所以道家和法家的政治思惟,都是围绕着皇帝的统治体例而展开的。

《汉书·艺文志》中对道家的评判是:“此君人南面之术也。”那也能用在法家思惟上。但是,法家的“术”,固然起源于道教,但又有差别的开展。

道教“术”以治理国度、不变苍生为己任,而法家“术”以尊君驱臣为本。道教“术”为公诸于世的治国之术,而法家“术”除了治民以外,更重视于君主深躲于心、不示人知的心术。

为庇护君王的专制统治,法家的治国之道包罗了统治公众与把握群臣两项,重点是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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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众,他们倡议用严厉的法令条则来约束公众,以庇护社会的不变。在思惟方面,韩非还倡议主张思惟造主义,说道:

“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

因而要贯彻“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就必需消弭“五蠹”的影响。“五蠹”指的是五类人,即学者、言谈者、持剑者、患御者、商工之民,都要勇敢予以取缔。

出格是儒家和墨家,有句话说的好,“儒以文者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觉得,五蠹不除,国度就要面对“破亡”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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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的治国之道,除了治理公众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掌握官员。治理苍生,是明文规定制止的,而官员们则次要依靠“心术”来避免奸臣的进侵。

治吏的“术”包罗两个层面。一是任职。他说:

“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

文武百官只是施行君国法令的“辅佐”和助手,只是“皇帝的东西”,所以关于官员的任用问题,在韩非的思惟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他认为,君王除了掌握赏罚的“二柄”之外,还应“明于择臣”。又说:“人主摆布不成失慎也。”

君主“牧使”臣子的要求是“居则修身,动则任力,非上之令不敢擅做疾言诬事。”于是,“贤良遂近而奸邪并退”,“便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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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对官员停止“寡端参看”,也就是要从各个角度停止察看。“循名而责实”,听其言,看其行,责其用,以求其功。他说:

“关于大臣,要“听其言必责其用,看其行必求其功。”

韩非觉得,君王和臣子的利益是对立的。他说:“知臣主之异利王,认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并且在不竭的明枪暗箭中,所谓君臣“上下一日百战”。又说:

“人主之所以身危国亡者,大臣太贵,摆布太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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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出了加强君权与权势巨子的办法,即若何掌握、提防臣属。所以,韩非提出了君王深“躲于胸中”不为人知的驭臣防奸之“术”。

韩非在《明察暗访》中,对臣子的所做所为停止了详尽的查询拜访,以领会其忠奸贤良,出格是为了避免臣子们有谋反之心,在其文章中,韩非提出了很多“心计”。

结语

战国时代的社会和政治格局是诸侯割据、国度团结、战乱、次序紊乱、水深火热生灵涂炭。

于是,思定求安就成了整个社会的共识。随时代而来的各门各派,也都提出了本身的治国之道,“思以其道易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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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是韩非的集大成者,他所提出的治国之道,与儒家的思惟、办法完全差别。那一方案表现了新的田主阶级的政治诉求,他们反对儒家“仁政”,并根据现实情状,提出了一种以势、法、法三位一体的集权统治,以实现国度同一、不变社会、挽救人民的目标。

他们显示出,在阿谁时代,人们的一切活动都在为本身的利益而斗争,而社会的不变就需要有权势巨子的权力。那种权力必需具有同一性、威慑力。并强调了相对齐全的法造原则,以庇护社会不变。

两千多年以前,法家所提出的那种治理体例,长短常值得称道的。

浅析先秦期间法家势力、法治、心术的治国之道

法家的治国之道,因当时代、阶层的限造,一定会有必然的偏颇。出格是他们的心计心情和手段,更是被人鄙弃。

秦始皇嬴政对峙“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治国方略,施行了严厉的刑罚轨制。成果,虽然同一了世界,成立了新的次序,但是大部门的人仍是惶惶不成整天。

那个社会是“次序不不变”的。最初,秦国发作了一场大规模的兵变,招致了秦朝的消亡。秦始皇嬴政将山河“传之无限”的“宏愿”,最末也不外是二世身故罢了。

韩非的教师荀况,在《荀子·解蔽》中对慎不害停止了责备,认为沈不害是“蔽于法而不知贤,蔽于势而不知智”。虽未提及韩非,但其门生的“蔽”字,却比慎、申二子更甚。

浅析先秦期间法家势力、法治、心术的治国之道

法家人物仅晓得“处势抱法”,以武力镇压公众,因而,即便“中等”水准的人也能够治国,但社会矛盾无法因而而得以化解,仍然存在。唯有以其睿智、仁义,才气化解和化解社会矛盾,处置好社会政治关系,实现社会不变和开展。

汉人贾谊在《过秦论》一书中,中肯地把秦王朝的毁灭回咎于“仁义不施,攻防之势异也”。汉武帝期间摘纳了董仲舒的“免除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使得儒学在中国占据统主导地位,但也吸收了法家的教训,从而构成了儒法合流、外儒内法的政治批示思惟。

汉宣帝曾经警告太子:“汉家自有轨制,本以王蛮横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自是,以儒家为主导的儒法连系成为2000余年中国专造王权根本的治国之道。

参考文献

《过秦论》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汉书 》

《文史通义》

《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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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权威,法治心术显治国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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