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辉祖:绍兴师爷的开山祖师,凭啥成为清朝最传奇师爷?只因辛酸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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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辉祖,字焕曾,号龙庄,晚号回庐,浙江萧山人。生于雍正八年十二月十四日(1731年1月21日),卒于嘉庆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1807年5月1日),常年78岁。
他一生做幕三十余年,精于幕学,有一代名幕之誉。晚年一度为官,廉正务实,称为循吏。
晚年解任,南走广东,仍然仰人鼻息。乾隆六年(1741年),病卒旅邸,辉祖年仅十二岁。丧父之后,家境清寒,端赖其生母及继母针织以庇护生计。
在窘困的前提下,汪辉祖困难肄业,于乾隆十一年(1746年)考进县学。连应乡试,皆告失利。
十七年(1752年),其岳父王宗闵代办署理金山知县,招进幕署,处置文书事宜。从此,揭开了汪辉祖幕宾生活生计的第一页,时年二十三岁。
乾隆十八年(1753年),王宗闵调常州,代办署理武进知县。辉祖同行。一年后,改依常州知府胡文伯。
二十年(1755年),胡升任江苏督粮道,辉祖同往常熟。其时的州县幕署,幕友多寡纷歧,大致依所司职事,有刑名、钱谷、书记、挂号、征比之分。五
者之中,若当场位轻重论,则数刑名、钱谷为首,尤以刑名最重。
职分差别,所获酬劳亦甚悬殊,往往司刑、钱者一岁所得,即可抵其他三类数年的收进。佐幕数年,汪辉祖渐知此中利病,于是幕事闲暇,留意刑律。
自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起,改依长洲(今苏州市)知县郑毓贤,专司刑名。翌年,再投浙江秀水(今嘉兴市)知县孙尔周幕。之后,辗转平湖、仁和(今杭州市)、乌程(今吴兴县),皆专司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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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待授官,忽得家书,惊悉继母病故,遂报父(母)丧回乡。凶事事后,相继佐幕慈溪、海宁、平湖、乌程、龙游(今分属衢县、金华)、回安(今吴兴县)等地,以精于刑名之学著称浙中。
仰人鼻息,频易冷暑,至乾隆五十年(1785年)辞回安幕事返乡,汪辉祖佐幕业已三十四年。其间游江苏九年、浙江二十五年,择主而就凡十六人。
乾隆末年,清王朝盛极而衰,陪伴世风日下,幕风亦寂然不振。乾隆初,凡为幕者,无不惟律是遵,依律阐义,长短皆有根据,丝毫不敢上下其手。
因为世风气俭,佐幕所获,司刑名者岁进至多不外白银二百六十两,司钱谷者不外二百二十两。一时号称“董三百”的松江名幕董某,索价亦不外三百两。
而二十七年以后,幕宾年薪渐增,至五十年前后,已高达八百两。
同佐幕所获的激增构成强烈反差,则是吏治与幕品的出错。即以其时的浙江论,巡抚只图传唤便利,常常多留知府常住省城行馆,甚至知县亦往往有三、四十人稽留省寓。
如斯浩瀚的闲官,无所事事,则相聚饮酒、赌博,以至押妓宿娼,毫无顾忌。幕主如斯,幕宾亦然。佐报酬治,本当以公务为己事,“留意处所,关心苍生”,而浙中幕友多不以此为务。其上者“斤斤焉就事处事,仅顾仆人考成”,其下者“昧心自墨,己为利薮,仆人兼任其咎”,幕学幕品日就衰败,不成拾掇。
为此,汪辉祖应其外甥孙兰启之请,将近三十年佐理刑名的为幕体味稍事整理,于乾隆五十年(1785年)八月至十月间,撰为《佐治药言》、《续佐治药言》二卷。所录凡六十六则,每则字数多者五六百,少者二三百。
言出心扉,得自亲历,于幕品幕学多甜苦之言,成为其时及后世佐幕为治的必读佳做。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春,汪辉祖取道杭州,登船赴京,船过苏北,适值久旱重灾,饿殍遍野,卖儿女,饥人相食。
目击此一惨状,他懷然运笔,写下《哀塾师》、《囊妇行》、《囊孤篇》诸诗,抒发无限的同情和忧愁。
诗中有云:“人命贱若此,得毋吏职亏。救荒无良策,自古重嗟咨。”蒲月初抵京,八月授官湖南永州府宁远县知县。
翌年二月,汪辉祖携家眷到差。行前,撰《座右箴》一则以自警,箴中有云:“官幕异势,毋恃汝能。躁急易误,碎琐谁胜。惟勤惟俭,以渐以恒。上下协一,庶无怨憎。”
三月抵长沙,拜见巡抚及布政使、按察使诸上司。时任按察使恩长,满洲人,才大心细,每涉命案以防诬告为由,多主开棺验尸,属下不敢进一言。汪辉祖于谒见时,竟然当着在场的十余名知县,就此提出异议。
他认为“检骨极惨”主张应从制止诬告进手,“先示谕禁,以杜讼源。”恩长虽表达“此言甚有理”,但亦因而埋下了日后名挂弹章的种子。
宁远辟处湘南,地瘠民贫,素称难治。恶丐扰民为处所一大祸害。汪辉祖上任伊始,适应民意,对之严加惩办。
宁远多丐,结邦强乞,以“老猴”为头子的丐帮,为祸尤烈。“老猴”来自广西,绰号飞天蜈蚣,其妻称飞天夜叉,久居山洞,党徒四布,无恶不做。
汪辉祖侦知“老猴”行迹,暗布罗网,一举擒获。飞天夜叉,闻风夜通,党徒星散。不出半月,恶丐绝迹,丐患消弭。与恶丐交相为祸,讼师唆讼是霹雳火,狼狈为奸,唆讼乱法。
一如惩办“老猴”,汪辉祖在查实黄氏兄弟劣迹之后,将黄天桂捆绑公堂,当寡审理,凡唆讼一事,责打二十大板。二十余日过往,黄犯悔功取结,其弟携眷逃窜。惩一做百,深得民气。
汪辉祖治宁远,勤政为民,除害安良,以移风易俗为己任。不出三年,政声远播,有“湖南第一好官”之誉。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私盐案起,他处乱不惊,实事求是,又为处所苍生办了一桩功德。
宁远例食淮盐,而邻境蓝山、临武诸县例食粤盐。粤盐路近价贱,淮盐路远价昂,加以山峦阻隔,交通未便,淮商难以进境,往往购淮盐一斤的费用即可购粤盐八斤,因而宁远苍生多违例食粤盐。
时值淮盐壅滞,督抚命令缉捕私盐。令下,宁远盐价陡涨,由每斤造钱二十二三文增至五十文,以至一文钱仅能购得盐水一杯。于是人心惶惶,民情浮动。汪辉祖从现实动身,决然为民请命,指出:“政在利民,术须裕课。
宁远每年额销淮盐一千三百一十四引,历来虽有此数,历无水程到县,亦并没有销引报文。是淮盐仅系空名,而粤私久资适用,与其民食无引之盐,不若官办有引之课。”进而主张:“循照郴、桂二属之例,将宁远应行一千三百一十四引,改为粤盐引。”
未待上司批复,他即发书记示,规定零盐不及十斤,民得销售,官不收捕。因为民困得纾,人心趋于不变,湖广总督毕沅因之承受既成事实,命令弛禁零盐,并戏称汪辉祖为“莽知县”。
同年九月,因道州(治所在今道县)知州病故,汪辉祖衔命卸任宁远,代办署理知州。
十月,又接按察任务,令赴桂阳查办命案。一则因干练做做难觅,再则道州积欠亟待处置,此事遂弃捐下来。加以十二月初,赴江华代验命案,跌伤左足,就更无法及时赶往桂阳。成果,同按察使的积怨爆发,最末招致弹劾罢官。
虽经两度会审,确认实系伤病,但按察使执意弹劾,责备汪辉祖保护同亲,有意躲避,必欲疏请遣发新疆。后幸得长沙、衡州(治所在今衡阳)诸知府从中斡旋,弹劾风波始以撤职告终。
五十七年(1792年)四月,汪辉祖完毕四年的知县生活生计,启程离湘,历时月余,返抵故乡。时年六十三岁。
罢官回来,家有耕田八十余亩,自足有余,于是他息足杜门,潜心于著作之中,末老残生。
(注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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