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大理寺法官挂印潜逃!岳飞案正卷失踪副卷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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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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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檀卷,分为正卷副卷。汗青上,檀卷副卷曝光的少之又少,但是有一份檀卷,正卷于今骸骨无存,副卷却完全地保留了下来。

  它就是岳飞案。

  史料记载:“秦桧下岳飞于狱,命三畏与审,暗喻置岳飞于死,三畏不从,挂冠避难。”周三畏为了保全人命,挂印潜逃,为了保留证据,很可能带出了岳飞案的副卷。

  正卷丧失后,副卷曝光,详尽披露了其时高官干涉司法的全过程。

  1141年11月,南宋与金于书面达成《绍兴订定合同》,两国以淮水—大散关为界。宋割让畴前被岳飞收复的唐州、邓州以及商州、秦州的大半,每年向金进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

  宋高宗赵构期看把生母本人(韦太后)和徽宗(赵佶,高宗父亲)的遗体接回,容许金杀岳飞。

  南宋王朝为岳飞举办所谓诏狱。自1141年10月13日至12月29日,为时两个半月。

  当岳飞进狱之始,宋廷即“命御史中丞何铸、大理卿周三畏鞫之”。

  用现代语说来,御史台的长官特任主审官,大理寺的长官特任副主审官。

  到11月21日,宋廷又发布“御史中丞何铸充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充大金报谢使,右谏议医生万俟卨试御史中丞”。那项重要的人事更动,事实上就意味着诏狱主审官的易人。

  故在两个半月的诏狱中,主审官前后有何铸和万俟卨两人,而副主审官周三畏却始末未变。

  何铸、万俟卨和罗汝楫三人都曾是秦桧的翅膀,但在岳飞冤狱中的感化和表示却各不不异。罗汝楫甜当秦桧鹰犬,承担风旨,参与弹劾岳飞,又弹劾岳飞幕僚墨芾、李若虚等人,弹劾反对此次冤狱的大理寺丞李若朴(李若虚弟)、何彦猷等人,却并未参与诏狱的审讯订定合同刑。何铸也曾参与弹劾岳飞,但他在审讯中,看到岳飞背刺“尽忠报国”四字,甚为冲动,转而力辩岳飞之无辜,勇于同秦桧当面抗争。

  11月21日,宋廷发布他为执政大臣的新命,其实是明升暗降,将何铸调离诏狱主审官那个关键性职位,以免碍手碍脚。万俟卨接任御史中丞以后,完全按奴才的旨意,告终此次冤狱。

  1141年12月29日,刑部和大理寺。

  张俊(南宋初年名将,与岳飞、韩世忠、刘光世并称南宋“中兴四将”)向主审法官报告请示:张宪(岳飞部将)已经招认,收岳飞文字后谋反,并供给了文状。

  此时,可谓人证物证都在。所有犯人都被带上来了。他们包罗:

  岳 飞,前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充万寿看使

  岳 云,左武医生、忠州防备使、提举醴泉看

  张 宪,神龙卫四厢都批示使、高阳关路马步军副都总管、御前前军统造、权副都统、节造鄂州军马

  于 鹏,右朝议医生、曲秘阁、添差广南东路抚慰司参议官

  孙 革,右朝散郎、添差通判兴化军,

  王处仁,承节郎、进奏官

  蒋世雄,从义郎、新授福州专管巡捉私盐

  还有僧人泽一、荫人智浃。

  看上往,人犯挺多的,不单有各级官员,还涉及社会闲散人员。

  那么多人,都犯了什么功呢?大致与岳飞有关。着重介绍岳飞和岳云两父子的案情。

  他们商定的岳飞谋反案情有4个证据:

  1、岳飞坐拥重兵,,于两军未解之间,十五次被受御笔,并遣中使督兵,逗遛不进;

  2、及于此时辄对张宪、董先指斥乘舆,情理相切害者;

  3、又说张宪、董先,跎踏张俊、韩世忠人马;

  4、及移书与张宪,令“指置别做擘画”,致张宪意待谋反,据守襄阳等处做过。委是情理深重。

  ——《敕》:“功情面重法轻,奏裁。”

  敕,即“皇帝下的号令”。皇帝的意思是岳飞“情重法轻”。至于怎么处死的,其时有良多“贴黄”,用如今话说就是层层批示。

  【批示一】据《帖黄》称:“契勘岳飞次男岳雷系同岳飞一处送下,今来照证得岳雷别无干预功犯,缘为岳飞故节饮食成病,合依条召家人进侍,已就令岳雷进侍看觑,候断下案内人日,所有岳雷亦乞一就处分降下”。

  意思是,连同岳雷一并处分。

  【批示二】岳飞、张宪所犯情重,逐人家业并家属,合取自朝廷批示,拘籍施行。

  【批示三】岳飞等所犯,内岳飞私功斩,张宪私功绞,并系情理所重。

  意思是,岳飞要杀,其家人也要一并受刑。

  在那里,我们就已经晓得,秦桧一干人等的批示,已经要岳飞非死不成了。完颜兀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在给秦桧的手札中说“必杀岳飞,然后和可成”。

  最末判决是:合决重杖处死。

  岳飞,死了。根据律法和批示,城市死。

  但,他儿子岳云,假设没有批示,是不会死的。

  岳云案情介绍,“岳云为写谘目与张宪称:可与得心腹兵官筹议擘画,因而致张宪谋叛。除功轻及等外。法寺称敕:‘传报朝廷奥秘事,流二千五百里,配千里,不以荫论’。”

  敕:“刺配比徒三年,本功徒以上通比,满六年比加役流。”

  律:“官五品,犯流以下,减一等。其岳云,合比加役流。私功断,官减外徒三年。逃一官,罚铜二十斤进宫,勒停。”

  上面的文字简单阐明一下。根据以往的端方,岳云应该判徒刑三年,但是行政干涉,认为要重判,倍一倍(比),判六年,还要处以经济惩罚(罚铜二十斤),并且末身不得仕进(勒停)。

  干涉到最初的成果:“有旨 :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余并依断。 ”

  本该判三年的岳云,先改判六年,后来根据“军法”,判了斩刑。

  岳飞谋反檀卷宗中的诸多“小帖子”,很可能是其时同级或上级权利机关,包罗宰相府、以至包罗秦桧本人的指示。小帖子,大致就是如今的德律风笔录和条子之类。

  干涉后,不忘吩咐一句:“余依大理寺所申,并小帖子内事理施行。仍出榜晓谕:应缘上件公务干预之人,一切不问,亦不准人陈告,讼事不得受理。”

  干涉有理,司法绕行。

  1162年,宋孝宗赵昚即位,岳飞冤狱被平反,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1178年,为岳飞逃赠谥号“武穆”,宋宁宗时逃封为鄂王,宋理宗时改谥忠武。

  从史料曝光的岳飞案审理副卷,约略能够窥见南宋司法的实在情状。

  尔后,那一“千骨冤案”正卷却消逝了。

  岳飞一案有两件关键的原始材料,即始做俑者王俊的诬起诉和判决书。岳飞的判决书,正式名称喊做“判决省劄”,已经找不到了。由南宋李心传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中记载传世的是副卷。

  在正卷不存的情状下,那份副卷为什么可以保留下来?

  据揣度,很可能是其时岳飞案副主审法官周三畏带出的。岳飞案审理,历时两个半月,周三畏担任副主审法官,和何铸、罗汝楫、万俟卨一路审理岳飞案。

  那些人最初都是什么下场呢?

  1162年6月,赵构禅让,即位的是南宋孝宗皇帝,此时赵构还活着,而孝宗则是不断把岳飞敬为偶像和表率,是岳飞的勇敢钢丝。

  孝宗做皇帝不到1个月就把岳飞平反了,以后还修了岳庙封了岳飞为王,再以后秦桧被南宋孝宗和以后几代皇帝不断贬下往,改谥“谬丑”,并曲到贬成小铁人跪在岳王庙里。

  身为执政大臣的何铸即遭受弹劾,其罪行之一,是“岳飞反状败事,铸首董其狱,亦无一言叙陈”,“日延过客,密议朝政,以欲缓岳飞之死”,被罢官贬斥。

  薛仁辅被说成是“持心不服,用法反覆”,也受罢官处分。

  罗汝楫弹劾李若朴和何彦猷说:“朝政召寺(大理寺)官聚断,咸以飞之功死有余责。独二人喧然,力以寡议为非,务于从轻。”亦遭放黜。

  与此同时,1142年正月十四日,“御史中丞万俟卨、大理卿周三畏同班进对,以鞫岳飞狱毕故也”。万俟卨不久升迁参知政事(副相),周三畏升迁刑部侍郎,又升刑部尚书。

  1150年3月,任平江知府的周三畏因其他工作,也遭受弹劾,侍御史曹筠枚举其罪行,说:“三畏顷为大理卿,鞫勘岳飞公务,踌躇半年未定。”

  尔后,隐居白露山,身后葬于此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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