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060字。07年3月5日3点40分,第一稿。于来凤。首铁于敏思小我主页。)
薛梦得说:“通感,是钱钟书先生发旁人之所未发而提出的一种修辞手法(见中国妇女出书社出书#8226;1989年2月第1版#8226;薛梦得《写做身手手册》第263页)。”
读了《神曲》(人民文学出书社出书#8226;1997年5月北京第3版#8226;王维克译本)之后,对“旁人之所未发”的提法产生了思疑。
《神曲》第204页:“那雕像使我的二种觉得发作争论,一种说:‘否则!’另一种说:‘是的,他们唱着!’同样,那雕像中有香烟缭绕,眼睛和鼻孔又发作差别的定见,一个说‘是’,一个说‘非’”。眼认为人唱,耳承认之。眼认为烟香,鼻承认之。极言雕像之佳,酷似实物。
可见,视觉通于听觉,视觉与听觉相稠浊,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彼此挪动,那种写做手法的运用,古已有之,并不是钟书先生初创。
钟书先生在《通感》一文中,引用了宋祁《玉楼春》里的名句:“红杏枝头春意闹。”“闹”字把事物无声的姿势说成似乎有声音有颠簸,似乎在视觉里获得了听觉的感触感染。
《神曲》第203页:“一条迂曲的石缝,时而左弯,时而右弯,像起伏着的海浪。”那一句,初看认为是通感;再看则仅仅是一别致的比方罢了,但丁用动态的“起伏着的海浪”比方静态的“迂曲的石缝”;细细品尝,却似乎觉得又是通感,“起伏着的海浪”应该是有声的,用“红杏枝头春意闹”一句做为参照物,似乎在视觉里也能获得听觉的感触感染。
钟书先生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将“通感”概念化,却也是不争的事实了。
若没有 “通感”一说,中学生读墨自清的《荷塘月色》:“轻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似乎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语文教师问:“同窗们,做者在那里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学生们齐声答复:“比方!”教师说:“嗯,对!”那情形几会有些风趣。
但事实钟书先生已提出“通感”一说,再读《荷塘月色》:“轻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似乎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光与影有着协调的旋律,如梵婀玲(小提琴)上奏着的名曲。”教师问:“做者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学生们答复:“比方!”教师说:“不合错误,那是一种长了同党的比方,比方只是它的母体,嗅觉通于听觉、视觉通于听觉,喊通感!通感与比方的关系十分密切,假设将通感喻为明珠,那么比方就像蚌壳。换言之,通感必需借助于比方那种表示手法。”
也许一些人会认为: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其实是多此一举;而另一部门人则认为:那钟书先生的奉献其实是大。
“方鸿渐看唐蜜斯不笑的时候,脸上还依恋着笑意,像音乐停行后袅袅于空中的余音(见《围城》)。”视觉通于听觉,钟书先生“发旁人之所未发”, 用通感来写描妇人的笑,倒实正算是古今中外全国第一人了!
原文做者所属博客:谢开军在天边的博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