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以前的乐队并没有任何固定的体例, 乐队成员的几和乐器的品种,是由贵族雇用 乐队的前提或做曲家的要求而定的。最后的器 乐曲凡是是用两只小提琴合奏统一旋律,用大 键琴伴奏。因为大键琴的音量较弱,低音部门 有时就需要用大提琴来加强。1755年,23岁的奥天时做曲家海顿受聘于 冯贝格伯爵,在宫廷里专职做曲。冯贝格伯爵 的乐队一共只要四小我,两个小提琴、一个中 提琴和一个大提琴,没有大键琴。如许的一个 乐队体例使海顿颇伤脑筋。颠末频频的研究, 他决定把两只小提琴分为两个声部,让中提琴 充任内声部,使和声效果更为丰硕,用大提琴 替代大键琴来吹奏低音部。如许,第一个弦乐 四重吹打队就成立了。海顿一生中共谱写了 77 首弦乐四重奏曲。迄今为行,弦乐四重奏仍不断被认为是最 文雅、最富于表示力的一种音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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