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菜谱莫上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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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富贵
王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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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算不算肉?To be or not to be(莎士比名著《哈姆雷特》中典范独白“保存仍是扑灭”),那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按莎翁的说法,无非两个选项:默然忍耐命运的残暴毒箭,化身妖精垂涎的肉片;或是挺身对抗人世间的无涯磨难,回回佛光普照的素筵。那是哈姆雷特王子身上的诗意抉择,身为释教高僧,当然有另一番哲思,好比存在的素质是四大皆空,现象的本色是实空假有,事物的性量是人缘聚合,那么唐僧算什么呢?一个虚幻的名词罢了。那么他算人么?人也不外是地水火风的人缘巧合,素质上其实不存在,人都不存在,他又怎么能算是人?人都不算,就没有肉那回事,更谈不到什么唐僧肉。

以上推演略显粗放,不如就书论书,回到根本的长短揣度,即:要食唐僧的人兽鬼们,拿不拿他当做肉?或答应以套用鲁迅一句名言:世上本没有唐僧肉,想食的妖多了,唐僧也就成了肉。

唐三躲西出长安,碰着第一个要食人的是山君。玄奘出长安,经巩州,过河州,率领二从者行至双叉岭,突然跌落坑坎,被魔鬼揪拿上来。《西游记》写上坐为首的魔王,牙舒口外,齿露腮旁,锦绣文身,钢须钩爪,恰是南山白额一虎精。物以类聚,合理取经人被绳索绑缚,即将变成早餐之时,又来了两位食人兽,一是熊罴为怪熊山君,二是野牛成精特处士。

三妖对坐谈笑,唐僧惊魂失魄,从者痛切哀号。魔王一声令下,摆布小妖们便把二从者剥往绳索,就在圣僧面前将二人斩首断颈、剖腹剜心。脑袋和心肝献给客人享用,砍下四肢由魔王自食,尸体剁碎由小妖们分餐,一片吮齿磨牙声中,霎时食得精光。

绳索中的唐僧可能第一次意识到本身也不外是个食物,幸而他被挽救了,假设没有逃出虎穴,唐僧也就是虎口、妖口中的一块肉罢了。关于那些虎、熊、牛、妖来说,人肉只是日常食物,而唐僧不外是芸芸寡肉之一,并不是特意要食,但既然送上门来了,顺嘴一食,才见寡生平等。

《西游记》的诡谲之处在于,有些妖本来不食肉,但是为了唐僧,例外开下金口。从白骨精露面起头,我们晓得唐僧“本是金蝉子化身,十世修行的原体。有人食他一块肉,长命长生”。难怪天上仙人也要下凡来找肉食,“若是食了他肉就能够延寿长生,我们打甚么坐,立甚么功,炼甚么龙与虎,配甚么雌与雄?只该食他往了。”

唐僧仍是肉么?他就是块行走的大蟠桃、高脂肪的人参果啊。像太上老君那两个看炉的孺子,没资格往蟠桃会,没本领惹五庄看,下凡来沾点荤,不合算么?何况本相也不在肉上,如老君所说:此乃海上菩萨问我借了三次,送他在此托化妖魔,看你师徒可有实心往西往也。看到没,那是看音菩萨编剧,太上老君执导,对金蝉子同志的考验,没有那点履历怎么凑够八十一难,怎么上位当佛呢?孺子下凡也就是挂职磨练,找个山头当几年大王,展现了才能,完成了使命,回天庭交旨不又是一波晋级加薪。

在那个层面上看,看炉的孺子和唐僧是一回事,当妖精也好,取经也罢,都是佛爷和老君们写好的菜谱。金蝉子是主料,金角、银角不外是随手拈来的食材,随熬随煮,齐天大圣搅了半天锅,不外给如来、看音尝个鲜罢了。

一锅好菜,要看谁下手煮。金角、银角下凡莲花洞,还没看到胡乱食人的陈迹,可能资历浅,守天职。黄袍怪就乱来,宝象国里把宫女挠将过来扢咋照头咬一口,美滋滋饮酒食人肉。事实是二十八宿的奎木狼,有些天界地位,玉帝定罪也只怪暗里尘寰,食人的问题饶过不提。

最骇人的狮驼岭,骷髅若岭骨如林,按小钻风的说法,最狠的是三大王,“五百年前食了那城国王及文武权要,满城大小男女也尽被他食了清洁”。三大王,了得么?那是如来佛的舅舅,外甥再有本领,也不克不及饿着娘家人,安放一份护法的工做,违法的事就不提了。那么青狮、白象呢?文殊、普贤的两个坐骑,跟佛舅团伙做案,食没食人肉欠好提,也没法提了。对照看音菩萨的金毛犼,下界也食了三年人肉,变回原形,免往棒打,老司机回回组织陆续做驾驶员吧。

然则食人就不犯法么?岂有此理。你看黄风岭的虎前锋、隐雾山的豹子精,那些没布景的野妖精,该死被八戒一钯筑九个洞穴;两界山没主的大虫,照头一棒打死,还要剥了皮做虎皮裙。没有菩萨求情,他们连灵山的耗子都比不上。

一没奴才二没外甥,食什么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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