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和处置不法集资条例
第三章 处置
第十九条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行为,涉嫌不法集资的,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分应当及时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分、监管部分以及国务院金融治理部分分收机构、派出机构停止查询拜访认定:
(一)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征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合或者平台、农人专业协做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二)以发行或者让渡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物,或者以处置各类资产治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营业等名义吸收资金;
(三)在销售商品、供给办事、投资项目等贸易活动中,以许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四)违背法令、行政律例或者国度有关规定,通过群众传布前言、立即通信东西或者其他体例公开传布吸收资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不法集资的行为。
第二十条 对跨行政区域的涉嫌不法集资行为,不法集资报酬单元的,由其注销地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分组织查询拜访认定;不法集资报酬小我的,由其住所地或者经常栖身地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分组织查询拜访认定。不法集资行为发作地、集资资产所在地以及集资参与人所在地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分应当共同查询拜访认定工做。
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分对组织查询拜访认定职责存在争议的,由其配合的上级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分确定;对跨省、自治区、曲辖市组织查询拜访认定职责存在争议的,由联席会议确定。
第二十一条 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分组织查询拜访涉嫌不法集资行为,能够摘取下列办法:
(一)进进涉嫌不法集资的场合停止查询拜访取证;
(二)询问与被查询拜访事务有关的单元和小我,要求其对有关事项做出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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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阅、复造与被查询拜访事务有关的文件、材料、电子数据等,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材料、电子设备等予以封存;
(四)经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分次要负责人批准,依法查询涉嫌不法集资的有关账户。
查询拜访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与被查询拜访事务有关的单元和小我应当共同查询拜访,不得回绝、障碍。
第二十二条 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分对涉嫌不法集资行为组织查询拜访,有官僚求暂停集资行为,通知市场监视治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暂停为涉嫌不法集资的有关单元打点设立、变动或者登记注销。
第二十三条 经查询拜访认定属于不法集资的,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分应当责令不法集资人、不法集资协助人立即停行有关不法活动;发现涉嫌立功的,应当根据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共同做好相关工做。
行政机关对不法集资行为的查询拜访认定,不是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必经法式。
第二十四条 根据处置不法集资的需要,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分能够摘取下列办法:
(一)查封有关运营场合,查封、扣押有关资产;
(二)责令不法集资人、不法集资协助人逃回、变价出卖有关资产用于清退集资资金;
(三)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处所人民政府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分决定,根据规定通知出进境边防查抄机关,限造不法集资的小我或者不法集资单元的控股股东、现实掌握人、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以及其他间接责任人员出境。
摘取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办法,应当经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分次要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五条 不法集资人、不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承受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分监视。
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从不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因参与不法集资遭到的缺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六条 清退集资资金来源包罗:
(一)不法集资资金余额;
(二)不法集资资金的收益或者转换的其他资产及其收益;
(三)不法集资人及其股东、现实掌握人、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从不法集资中获得的经济利益;
(四)不法集资人隐匿、转移的不法集资资金或者相关资产;
(五)在不法集资中获得的告白费、代言费、代办署理费、益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
(六)能够做为清退集资资金的其他资产。
第二十七条 为不法集资设立的企业、个别工商户和农人专业协做社,由市场监视治理部分撤消营业执照。为不法集资设立的网站、开发的挪动利用法式等互联网利用,由电信主管部分依法予以封闭。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金融治理部分及其分收机构、派出机构,处所人民政府有关部分以及其他有关单元和小我,对处置不法集资工做应当赐与撑持、共同。
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阻遏、障碍处置不法集资工做。
第二十九条 处置不法集资过程中,有关处所人民政府应当摘取有效办法庇护社会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