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本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本公司”),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现实为其供给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再生资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之间发作的债务供给连带责任包管担保,担保更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公司为再生资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已现实供给的担保更高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能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过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状概述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和2022年4月20日别离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供给担保的议案》,附和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24个月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事项供给连带责任包管担保,在担保期限内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越人民币46亿元。
2022年12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更高额包管合同》,公司为再生资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之间发作的债务供给连带责任包管担保,担保更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畴内,无需另行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根本情状
1、公司名称: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本开发有限公司
2、同一社会信誉代码:91350123MA8UJTGDXF
3、成立时间:2022年1月28日
4、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3号楼509室
5、法定代表人:张景忠
6、注册本钱:壹亿贰仟万圆整
7、运营范畴:一般项目:再生资本收受接管(除消费性废旧金属);消费性废旧金属收受接管;再生资本销售;再生资本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造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运营活动)
8、次要股东:公司持有再生资本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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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尚在投资建立阶段,未开展现实消费运营。
三、担保协议的次要内容
1、担保体例:连带责任包管
2、包管期间
包管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则包管期间为最初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债权更高余额:人民币300,000,000元
4、反担保情状:无
四、担保的需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次要为了确保子公司项目工程建立的顺利施行及项目建成后将来五年消费运营的需要,契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再生资本公司的运营治理、财政等方面具有掌握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定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供给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颁发了附和的独立定见。详细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2-023)。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过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1,084,138,992.80元,占公司比来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81%。上述担保总额全数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供给的担保。公司无过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通知布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