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对济南盛奥粉饰工程有限公司做出行政惩罚。惩罚全文如下:
当事人:济南盛奥粉饰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社会信誉代码:91370181MA3MB6GHXN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庄街道小李家村公寓楼二号楼四单位301
法定代表人:刘仲正
2021年,你公司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组织的建筑业企业平安消费答应证动态查核中,被列为一般平安消费前提不合格企业,经责令期限整改,目前仍达不到要求,你公司不再具备平安消费前提。
根据《行政惩罚法》的规定,我厅于2022年10月13日向你公司发出《行政惩罚定见告知书》(鲁建罚告字〔2022〕76号),你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签收后未在规按时限内提出陈说申辩。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平安消费答应证治理规定》(建立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处以暂扣平安消费答应证[鲁JZ安许证字〔2019〕012667]30日的行政惩罚。惩罚期限自你公司《平安消费答应证》被收缴之日起计算,《平安消费答应证》暂扣期满前10个工做日,你公司应向省住房城乡建立厅提动身还《平安消费答应证》的申请。
如不平本惩罚决定,可自收到本惩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立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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