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胶建行处字﹝2023﹞第001号领会:青岛润大鹏建立工程有限公司在胶州市福州路以西、郑州路以南建立的京学幼儿园粉饰拆修工程,在建筑工程施工答应证未获得的情状下私行施工,违背了《建筑工程施工答应治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答应治理办法》第十二条关于未获得施工答应证或者为躲避打点施工答应证将工程项目合成后私行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行施工,期限纠正,对建立单元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元处3万元以下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答应治理办法》第十五条按照本办法规定,赐与单元罚款惩罚的,对单元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间接责任人员处单元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赐与青岛润大鹏建立工程有限公司罚款壹万壹仟贰佰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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