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告退的通知布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法令责任。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宏玉先生的告退陈述,王宏玉先生因年龄届满退休原因申请辞往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宏玉先生的告退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王宏玉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颐同人企业治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通知布告时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2%。王宏玉先生辞往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减持股份施行细则》等相关法令、律例及公司员工持股方案计划相关要求停止治理。
王宏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奋尽责,为公司的标准运做发扬了积极感化。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宏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奉献表达衷心的感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工做顺利开展,王宏玉先生辞往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用工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将由公司总管帐师徐俊芳密斯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
总管帐师徐俊芳密斯代行董事会秘书期间联络体例如下:
德律风:028-60236682
传实:028-61776375
邮箱:avicuasir@163.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会高新西区协做路1199号
特此通知布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本版导读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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