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依法承担法令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本次上市畅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025,875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占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为0.7505%。
●本次限售股上市畅通日期为2023年1月12日。
一、本次上市畅通的限售股类型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视治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附和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答应[2022]1236号),附和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2年7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打点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通俗股3,025,875股的注销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00,145,948股变动为403,171,823股。
本次上市畅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8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3,025,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05%,该部门限售股将于2023年1月12日起上市畅通。
二、本次上市畅通的限售股构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改变情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403,171,823股,截至本通知布告日,公司总股本未发作变动。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畅通的有关许诺
根据《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法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阐明书》及《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法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通知布告书》,本次申请去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畅通的许诺如下:
(一)广发基金治理有限公司(简称“广发基金”)
广发基金许诺:
“1、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体例获得发行人635,844股股份。自觉行人本次发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本企业不让渡或者拜托别人治理本企业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该部门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门股份。
2、本企业将严厉遵守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若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按期长于上述许诺的,则股份锁按期主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施行。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许诺事项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形成缺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本企业情愿承担违犯上述许诺而产生的法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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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河证券”)
中国银河证券许诺:
“1、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体例获得发行人538,295股股份。自觉行人本次发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本企业不让渡或者拜托别人治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门股份。
2、本企业将严厉遵守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若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按期长于上述许诺的,本企业将根据前述律例调整本许诺。
3、如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许诺事项,本企业将依法承担响应法令责任。”
(三)浙江永安本钱治理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永安本钱”)
浙江永安本钱许诺:
“1、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体例获得发行人476,776股股份。自觉行人本次发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本企业不让渡或者拜托别人治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门股份。
2、本企业将严厉遵守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若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按期长于上述许诺的,则股份锁按期主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施行。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许诺事项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形成缺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本企业情愿承担违犯上述许诺而产生的法令责任。”
(四)财通基金治理有限公司(简称“财通基金”)
财通基金许诺:
“1、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体例获得发行人353,737股股份。自觉行人本次发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本企业不让渡或者拜托别人治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门股份。
2、本企业将严厉遵守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若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按期长于上述许诺的,则股份锁按期主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施行。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许诺事项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形成缺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本企业情愿承担违犯上述许诺而产生的法令责任。”
(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许诺:
“1、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体例获得发行人329,129股股份。自觉行人本次发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本企业不让渡或者拜托别人治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门股份。
2、本企业将严厉遵守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若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按期长于上述许诺的,则股份锁按期主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施行。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许诺事项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形成缺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本企业情愿承担违犯上述许诺而产生的法令责任。”
(六)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简称“JPMorgan”)
JPMorgan许诺:
“1、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体例获得发行人230,698股股份。自觉行人本次发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本企业不让渡或者拜托别人治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门股份。
2、本企业将严厉遵守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若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按期长于上述许诺的,则股份锁按期主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施行。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许诺事项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形成缺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本企业情愿承担违犯上述许诺而产生的法令责任。”
(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许诺:
“1、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体例获得发行人230,698股股份。自觉行人本次发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本企业不让渡或者拜托别人治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门股份。
2、本企业将严厉遵守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若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按期长于上述许诺的,则股份锁按期主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施行。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许诺事项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形成缺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本企业情愿承担违犯上述许诺而产生的法令责任。”
(八)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治理有限公司-恒泰融安海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恒泰融安”)
恒泰融安许诺:
“1、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体例获得发行人230,698股股份。自觉行人本次发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本企业不让渡或者拜托别人治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门股份。
2、本企业将严厉遵守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若法令、律例、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按期长于上述许诺的,则股份锁按期主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施行。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许诺事项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形成缺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本企业情愿承担违犯上述许诺而产生的法令责任。”
四、中介机构核查定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定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畅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厉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许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畅通数量及上市畅通时间等相关事项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营业治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继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畅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畅通情状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畅通数量为3,025,875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畅通日期为2023年1月12日。
(三)限售股上市畅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进的体例保留四位小数。
注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进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畅通情状表
六、上彀通知布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畅通的核查定见》。
特此通知布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