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结束的通知布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的内容实在、准确和完全,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天智”)现实掌握人江洪就公司持有的润天智股份回购事项存在纠纷,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判决书,详见公司2020年8月21日、2021年6月24日、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20日、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0日、2022年6月16日、2022年9月7日、2022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0-080)、《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停顿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1-048)、《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停顿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2-001)、《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停顿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2-002)、《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停顿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2-031)、《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施行停顿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2-035)、《关于公司涉及仲裁施行停顿的填补披露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2-039)、《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施行停顿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2-046)、《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施行停顿通知布告》(2022-062)、《关于公司涉及仲裁施行完毕的通知布告》(2022-073)。
本次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未到公司比来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未到达严重诉讼、仲裁原则。
一、本次仲裁结束的根本情状
截至2022年11月16日,公司已收到江洪及其他相关方根据《施行息争协议》、《仲裁判决施行息争履行之协议书》、《施行息争协议之填补协议(二)》约定付出的全数款项共计139,536,940.69元。
近日,两边签订了《施行息争协议之填补协议(三)》,次要内容如下:
甲方:华源控股(申请施行人)
乙方:江洪(被施行人)
一、甲、乙两边一致确认,截至2022年11月16日,乙方已履行完毕《施行息争协议》及其填补协议约定的全数义务。
二、甲、乙两边一致确认,截至2022年11月16日,乙方在深圳国际仲裁院(2020)深国仲4343 号《判决书》项下的全数义务已履行完毕。
三、甲、乙两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已共同乙方打点完毕抵押房产、量押股票(润天智35,737,657股股票)的去除抵押、量押手续,甲方已向法院申请去除对乙方名下财富的查封、冻结办法、对乙方摘取的限造高消费办法并已打点完毕。甲方在《施行息争协议》及其填补协议项下的义务已履行完毕。
四、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乙两边不存在任何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严重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仲裁施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通知布告发布日,公司2022年度已收到本次仲裁相关款项合计13,953.69万元,减往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后的余额以及其他施行相关费用合计6,386.59万元,估量对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7,567.10万元(未考虑所得税影响)。前述测算数据为公司财政部分的初步测算,最末损益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管帐师事务所审定成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施行息争协议之填补协议(三)》。
特此通知布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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