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深圳“瞪羚品牌”认定提速,鼓舞本土消费品牌做大做强
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刘琼
为鼓舞深圳本土消费品牌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品牌瞪羚方案”,《深圳市商务局瞪羚品牌认定办法(试行)》日前正式印发,对申报《瞪羚品牌》的企业根本前提和专项前提停止了标准。
“瞪羚品牌”是指胜利逾越草创期,具有较强品牌运营才能、市场影响力、治理才能和开展潜力的高生长性新兴消费品品牌。“瞪羚品牌”具有3个次要特征,别离是:已胜利逾越草创期、高生长性、尚属于中小品牌。它们具有与“瞪羚”不异的特征——个头不大、跑得快、跳得高。
本年2月和4月,《深圳市关于加快建立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办法》和施行细则相继出台,提出加快培育提拔深圳本土品牌,施行“品牌瞪羚方案”。
本次发布的《深圳市商务局瞪羚品牌认定办法(试行)》综合考虑深圳传统优势财产及新兴消费品品牌开展情状,聚焦消费电子、时髦服饰、黄金珠宝、钟表眼镜、美颜美妆、食物餐饮、家拆家居、工艺美术、音像器材、汽车汽配、文化创意、体育旅游等细分范畴。调研企业运营收进和品牌培育提拔情状,从多方面停止综合评估,足够发掘潜力品牌,扩展品牌影响力,鼓励本土品牌做大做强。
根据认定办法,申报“瞪羚品牌”的企业需具备必然的前提。要求消费电子、黄金珠宝、汽车汽配范畴企业上一个完全年度的营业收进需在5000万元以上,15亿元以下;时髦服饰、钟表眼镜、美颜美妆、食物餐饮、家拆家居、工艺美术、音像器材、文化创意、体育旅游等范畴企业上一个完全年度的营业收进需在3000万元以上,10亿元以下。
同时,要求企业继续运营三年或三年以上,近三个完全年度的营业收进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尚未在境表里股票市场上市(新三板及各类非主板股权交易市场除外),且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每个范畴认定品牌数量不超越昔时总认定命量的20%。
据悉,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1日起试行,有效期为三年。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