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罗马帝国和中华帝国做过构造阐发。
根据艾森斯塔得的概念,中华帝国的有两个十分明显的统治逻辑:第一,全国为一,即中国境内的所有人类应该同一为一个单一的整体;第二,君主统治,即中国境内的所有人类应该由一位独一的君主来统治。
中华帝国所对峙的由皇帝间接控造同一国度的抱负,即从中央通过正式设置的郡县来控造公众的法子,在秦始皇同一中国后的对峙,到其身后从头成立的汉朝成了事实,而且一脉相传不断延续到了公元1911年。
而罗马帝国在统治上有本身的特点:第一,在象征更高权利的皇帝与更底层的农人(奴隶)之间,有着浩瀚近似公民社会的自治城市;第二,罗马的皇帝无法像中国的皇帝那样亲身录用自治城市(郡县)的行政长官,前者的权利来自元老院,权利的实现体例是控造在本身手中的戎行,而戎行次要来自更底层的农人和奴隶。
此中,自治城市(城邦)被认为是孕育了西方民主社会的最重要基石,它先于罗马帝国的存在,并且做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也没有跟着帝国的崩溃而消亡。事实上,曲到帝国消亡之后,自治城市还成了罗马帝国留给后来欧洲的一个根本轨制遗产。
以研究罗马帝国史著称的汗青学家罗斯托夫采夫认为,罗马帝国的大大都人不是城市居民而是村落农人,他们至少在必然水平上供给了罗马帝国所需要的各类资本,尤其是供给了戎行,那些村落农人几乎都被排除在罗马城市文明之外。
因而,罗马帝国的社会内部存在城市与村落的敌对形态。
简单来说,罗马帝国的统治根底是戎行,而戎行来源于草根阶层;罗马帝国的权利半径行于自治城市(市民阶层)。若是用互联网语言翻译一下,其实就是,罗马帝国的用户根底是草根(三低用户),软肋是以城市白领为代表的中间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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