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门股份被冻结的通知布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法令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郑煤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32,439,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1%。本次冻结股份数量189,777,721股,占郑煤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0.01%,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本次冻结未招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作变动,未对公司消费运营产生严重影响。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根本情状
2023年1月13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113-1号),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持有本公司的部门股份被冻结。详细情状如下:
注:郑煤集团在民生银行的7.8亿元贷款于2023年1月8日过期,民生银行总部摘取诉讼保全办法冻结郑煤集团所持上市公司的部门股票。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状
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动作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状如下:
三、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醒
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未招致公司控股股东和现实掌握人发作改变,未对公司消费运营产生严重影响。公司将继续存眷本次股份冻结事项的停顿情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通知布告为准,敬请广阔投资者理性投资,重视投资风险。
特此通知布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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