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公司老板欠200万不还,最末因拒执功获刑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段伟朵 通信员 廖媛莉)运营公司、开着大奔,孙某是世人眼中原则的胜利人士。但恰是如许的胜利人士,却为了不还债务挖空心思绞尽脑汁,最末被法令严惩。11月29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得悉,该院以拒不施行判决、裁定功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此前,孙某、钱某与吴某有欠款纠纷。2020年,金水法院依法判决孙某、钱某了偿吴某200万元及响应利钱。判决生效后,孙某、钱某不断未履行,吴某便向法院申请强逼施行。施行过程中,法院向孙某、钱某依法送达了施行通知书、陈述财富令等法令文书。2021年1月,法院查封了孙某名下的一辆奔跑汽车。
后经查询拜访发现,孙某不断在一般运营一家饲料公司,且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孙某名下财付通、付出宝账户产生大量的交易流水,收进累计达万万元。
根据上述情状,法院遂将孙某以涉嫌拒执功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通知,孙某主动到案承受讯问,并对立功事实招认不讳,且供述已将名下奔跑汽车擅自抵押给别人,贷款20万元用于公司运营。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才能施行而拒不施行,情节严峻,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施行判决、裁定功。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犯拒不施行判决、裁定功功名成立。被告人孙某立功以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本身的功行,系自首,且自愿认功认罚,依法能够从轻惩罚。被告人孙某案发后与申请施行人达成息争协议,履行了部门还款义务,并获得了申请施行人的原谅,能够酌情从轻惩罚。
2022年10月,金水法院以拒不施行判决、裁定功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承办此案法官介绍,本案属于拒不施行判决、裁定功的典型案例。被告人孙某在判决生效后,其名下银行账户有大额资金往来,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擅自处置法院已依法查封的车辆,以致判决、裁定无法施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施行判决、裁定功,依法应予以刑事惩罚。
冲击拒执立功是为了更好地破解施行难。本案通过依法追查孙某拒施行为的刑事责任,对其产生必然的威慑感化,迫使其主动协商处理计划,促使案件得以顺利推进,有效庇护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势巨子,也庇护了申请施行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较好的法令效果和社会效果。最末法院综合考虑其立功事实、性量、情节和危害水平,对其判处缓刑,孙某为其躲避施行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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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拒不施行判决、裁定功
拒不施行判决、裁定功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作法令效劳的判决或者裁定有才能施行而拒不施行,情节严峻的行为。
需要重视的是,被施行人必需是有才能施行而拒不施行。假使被施行人自己无施行财富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施行不克不及,而不是拒不施行。所谓有才能施行,是指被施行人有可供施行的财富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才能。行为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为遁藏义务,摘取隐躲、转移、变卖、赠予、毁损本身财物等行为形成无法履行的,仍应属于有才能施行,构成立功的,应以本功论处。此外,上述行为须到达情节严峻,才气构成本功。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施行判决、裁定案件详细利用法令若干问题的阐明》第3条规定明白了“情节严峻”的6种情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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