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粉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股份减持方案施行完毕的通知布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通知布告内容实在、准确和完全,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粉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治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2-066),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永红先生方案于通知布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的体例合计减持不超越1,440,000股公司股份;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3-001),公司董事、副总司理刘勇先生方案于通知布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的体例合计减持不超越88,795股公司股份。详细内容详见公司登载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通知布告。
2023年2月3日,公司别离收到李永红先生和刘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方案施行完毕的告知函》,其本次减持方案已施行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减持股份施行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方案施行完毕情状通知布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状
1、股东减持股份情状
截至本通知布告日,李永红先生合计减持1,44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减持方案拟减持股数的100%;刘勇先生合计减持88,000股公司股份,占其减持方案拟减持股数的99.10%,剩余795股不再减持。因而,李永红先生和刘勇先生本次减持方案已施行完毕。详细减持情状详见下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状
二、其他相关阐明
1、本次减持方案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逐个主板上市公司标准运做》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减持股份施行细则》等相关法令、律例及标准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现实减持情状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方案一致,不存在差别减持情状。
3、李永红先生和刘勇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现实掌握人,本次减持方案施行不会招致公司掌握权发作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构造及继续运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通知布告日,李永红先生和刘勇先生披露的减持方案已施行完毕。
三、备查文件
李永红先生和刘勇先生签订的《关于股份减持方案施行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通知布告。
东易日盛家居粉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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