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粉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的通知布告

1年前 (2023-02-13)阅读2回复1
kewe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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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通知布告内容实在、准确和完全,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

特殊提醒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动或否决议案的情状;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动上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状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9日(礼拜一)下战书14:30

(2)收集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9日

此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停止收集投票的详细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战书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停止收集投票的详细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下战书15:00的肆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向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财产园C3B座东易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体例:现场表决和收集投票相连系的体例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不克不及亲临主持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01条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由对折以上董事配合选举董事刘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法式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令律例、标准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状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状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收集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办署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6,989,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869%;

此中,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办署理人共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76,989,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869%;

通过收集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2、中小投资者投票情状

展开全文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0名,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此中,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办署理人共0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通过收集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公司部门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礼聘的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大会停止了见证。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状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会议议程,摘用现场投票和收集投票相连系的体例停止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拜托理财方案的议案》

表决成果:附和176,989,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此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状为:附和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属于通俗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对折以上附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令定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莫永娟、车萌枝

3、结论性定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法式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令、行政律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法式和表决成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三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易日盛家居粉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暂时股东大会之法令定见书》。

东易日盛家居粉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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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风听雨
临风听雨
沙发
东易日盛家居粉饰集团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成功闭幕,对决议推进发展路线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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