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完成的通知布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法令责任。
根据公司《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付出现金购置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联系关系交易陈述书》(以下简称“《募集陈述书》”)的有关约定,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完成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年的付息事宜,详细情状如下:
一、本次付息定向可转债的根本情状
(一)债券简称:继峰定01
(二)债券代码:110801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4亿元
(四)票面金额:100元/张
(五)债券期限:6年,自2019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行
(六)转股期限:2021年2月5日至2025年11月17日
(七)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9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21元/股。
(八)债券利率:第一年为3.00%、第二年为3.00%、第三年为3.00%、第四年为3.00%、第五年为3.00%、第六年为3.00%。计息起始日为发行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体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钱收进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二、本次付息情状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行2022年11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在册的全体“继峰定01”可转债持有人。根据《募集陈述书》的相关约定,本次付息为对“继峰定01”第三年利钱的付出。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3.0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3.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付息1200.00万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8日将利钱资金划付至可转债持有人指定的利钱收款账户。
三、相关机构及联络办法
(一)发行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
联络部分:董事会办公室
联络德律风:0574-8616370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络德律风:021-23219000
特此通知布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