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完成的通知布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法令责任。
根据公司《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付出现金购置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联系关系交易陈述书》(以下简称“《募集陈述书》”)的有关约定,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完成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年的付息事宜,详细情状如下:
一、本次付息定向可转债的根本情状
(一)债券简称:继峰定01
(二)债券代码:110801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4亿元
(四)票面金额:100元/张
(五)债券期限:6年,自2019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行
(六)转股期限:2021年2月5日至2025年11月17日
(七)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9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21元/股。
(八)债券利率:第一年为3.00%、第二年为3.00%、第三年为3.00%、第四年为3.00%、第五年为3.00%、第六年为3.00%。计息起始日为发行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体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钱收进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二、本次付息情状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行2022年11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在册的全体“继峰定01”可转债持有人。根据《募集陈述书》的相关约定,本次付息为对“继峰定01”第三年利钱的付出。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3.0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3.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付息1200.00万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8日将利钱资金划付至可转债持有人指定的利钱收款账户。
三、相关机构及联络办法
(一)发行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
联络部分:董事会办公室
联络德律风:0574-8616370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络德律风:021-23219000
特此通知布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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