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印象·湾查抄发现平安隐患!青岛城市建立集团泰都置业有限公司被惩罚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近日,青岛市行政惩罚与行政强逼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青建罚﹝2022﹞第135号关于关于青岛城市建立集团泰都置业有限公司的案件,案件展现次要违法事实为:查抄发现,由青岛中大建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李沧区湾头社区革新商品房项目(青岛印象·湾)A-03-12地块1#-5#、7#、9#楼及地下部门,李沧区湾头社区革新商品房项目(青岛印象·湾)A-03-12地块6#、8#、10#-13#楼项目现场存在临边防护不到位、火灾等平安隐患问题(详见隐患整改通知书NO.0001097、0001098)。
根据《青岛市建筑工程治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赐与行政惩罚,该违法行为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行政惩罚自在裁量基准认定的一般情形。
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对青岛城市建立集团泰都置业有限公司做出了警告,处以叁万元人民币罚款的惩罚决定。
同时,青岛市行政惩罚与行政强逼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青建罚﹝2022﹞第136号关于青岛中大建立集团有限公司的案件,案件展现次要违法事实为:消费运营单元未摘取办法消弭变乱隐患。
根据《山东省建筑平安消费治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2018年1月2日施行) 第四十三条 违背本规定,施工单元对建筑平安变乱隐患不摘取办法予以消弭的,由建立行政主管部分责令纠正,能够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由颁布天分证书的机关责令破产整顿、降低天分品级或者撤消天分证书;构成立功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对青岛中大建立集团有限公司做出了处以壹万元罚款的惩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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