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供给担保的停顿通知布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法令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被担保人名称及能否为上市公司联系关系人:云南健之佳连锁安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药房”)、云南之佳便当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佳便当”)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联系关系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现实为其供给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4,000万元;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连锁药房供给担保30,700万元,为之佳便当供给的担保3,000万元。
●本次担保能否有反担保:无
●截至通知布告披露日,公司无过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状概述
(一)担保根本情状简介
近期,公司与上海浦东开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更高额包管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之佳便当别离供给连带责任担保,此中为连锁药房包管担保的更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为之佳便当包管担保的更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法式
本次担保额度在2022年度已决策担保的范畴内,经公司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暂时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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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根本情状
(一)名 称:云南健之佳连锁安康药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1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本钱:38,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月20日
运营范畴:医药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比来一年一期次要财政目标:
单元:万元
(二)名 称:云南之佳便当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2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本钱:3,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5月26日
运营范畴:便当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比来一年一期次要财政目标:
单元: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次要内容
1、《更高额包管合同》【287801202300000003】
包管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开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债务人:云南健之佳连锁安康药房有限公司
包管体例:包管人在《更高额包管合同》项下供给的担保为连带责任包管。
包管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别离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行。
包管人对债权发作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包管责任,包管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初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行。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罗债权人公布主债权提早到期的情形。
公布提早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按期间内全数或部门债权的,以其公布的提早到期日为全数或部门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按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公布包罗债权人以告状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包管期间至展期协议从头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行。
担保金额:3,000万元
包管范畴:《更高额包管合同》项下的包管范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钱(本合同所指利钱包罗利钱、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补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定或履行本合同而发作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力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罗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盘缠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包管金。
2、《更高额包管合同》【287801202300000005】
包管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开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债务人:云南之佳便当店有限公司
包管体例:包管人在《更高额包管合同》项下供给的担保为连带责任包管。
包管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别离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行。
包管人对债权发作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包管责任,包管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初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行。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罗债权人公布主债权提早到期的情形。
公布提早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按期间内全数或部门债权的,以其公布的提早到期日为全数或部门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按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公布包罗债权人以告状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包管期间至展期协议从头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行。
担保金额:1,000万元
包管范畴:《更高额包管合同》项下的包管范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钱(本合同所指利钱包罗利钱、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补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定或履行本合同而发作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力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罗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盘缠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包管金。
四、担保的需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撑持全资子公司日常运营开展资金需要的融资担保行为,有利于其稳重运营和久远开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运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可以有效掌握,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
五、董事会定见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及其担保额度是连系公司开展方案,为撑持相关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营业开展资金需要而做出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部属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事项契合相关法令、律例、标准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法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殊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过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供给的担保。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供给的担保总额为71,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18%。此中,累计为连锁药房供给的担保为30,700万元,累计为之佳便当供给的担保为3,000万元。
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过期对外担保。
特此通知布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通知布告编号:2023-002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成果通知布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法令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 股东持股的根本情状
本次减持方案施行前,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昆明诚德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德业合伙企业”)持有公司无限售前提畅通股份2,621,242股,占公司其时总股本的比例为2.6413%;
公司股东苏州和聚融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和聚融益”)持有公司无限售前提畅通股份1,481,589股,占公司其时总股本的1.4929%;苏州和聚汇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和聚汇益”)持有公司无限售前提畅通股份1,481,589股,占公司其时总股本的1.4929%;苏州和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和益”)持有公司无限售前提畅通股份1,396,859股,占公司其时总股本的1.4075%;
以上股东股份来源为公司初次公开发行前获得及上市后以本钱公积转增股本体例获得,所持股份自公司2021年12月1日起去除限售并上市畅通。
● 减持方案的次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通知布告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方案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2-072)。公司股东诚德业合伙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体例减持不超越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621,242股,减持比例不超越减持方案披露时公司股份总数的2.6413%,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公司股东苏州和聚融益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体例减持不超越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481,589股,减持比例不超越减持方案披露时公司股份总数的1.4929%,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公司股东苏州和聚汇益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体例减持不超越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481,589股,减持比例不超越减持方案披露时公司股份总数的1.4929%,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股东苏州和益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体例减持不超越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396,859股,减持比例不超越减持方案披露时公司股份总数的1.407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减持方案的施行成果情状
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本次减持方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在本次减持方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诚德业合伙企业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1,96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846%;苏州和聚融益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15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63%;苏州和聚汇益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15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63%;苏州和益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788,71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954%;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根本情状
上述减持主体的此中3家存在一致动作人:
二、减持方案的施行成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方案施行成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现实减持情状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方案、许诺能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能否未施行减持 □未施行 √已施行
(四)现实减持能否未到达减持方案更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到达 √已到达
(五)能否提早末行减持方案 □是 √否
特此通知布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本版导读
2023-01-11
2023-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