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是同她好好谈一谈,开诚布公那种,曲入主题:你要告诉她,爱屋及乌的事理,还要告诉她血浓于水。若她蛮不讲理、还迷途知返的话,你就应该下定决心和她分手,决不克不及让孩子受委屈了----原来孩子已经够苦的了。
记住吧伴侣:在那个世界上,妈不克不及变、孩子不克不及变,其他的都能够变!!!
那要看你爱她仍是爱你的孩子了!
她为什么对你的孩子欠好呢?若是是没爱心的人,离了吧。不爱孩子,也不爱你。她爱什么呢?
既然不爱孩子,当初为什么和她成婚呢?
离 她没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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