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士位于不列颠群岛西南部。全国约三分之二为山地,沿海有近600英里的海岸线。威尔士固然在中世纪早期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国度,但其内部从未整合为一个同一的实体,而是处于各州分立的形态。
英格兰的统治能够逃溯到威廉一世,威廉一世将征服的地盘分给了参与征服战争的英格兰贵族和一些公布投降的威尔士领主。那些人是最早的边陲领主。通过边境领主间接统治边境地域的行政。
1284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征服威尔士并将其并进英格兰。根据《威尔士法令》,威尔士将司法法式和县造引进英格兰,同时保留了公国的头衔。合并后,威尔士兵变频频发作,危及王室平安和与英格兰的鸿沟。因为没有一个机构可以有效统筹整个威尔士,社会持久处于紊乱形态,骚乱和立功事务频发。
那些问题不只成为15世纪英国君主造开展面对的障碍,也影响了日后宗教变革的历程。
国王加强治理的需要性
合并后的威尔士仍然连结着强烈的独立性,权力复杂,兵变不竭,持久威胁着英格兰的平安。固然过往有良多国王重申了国王对威尔士的权势巨子,但边陲领主们过分强大,难以触及。持久的社会紊乱也意味着英国国王毫无权势巨子可言。此外,国王本人也没有足够重视威尔士的情状。之后,王权在那里被不竭削弱,迫使英格兰国王不能不觅觅处理威尔士问题的办法。
边区领主实力太强,威胁不了王权
结合威尔士大致能够分为名义上由威尔士亲王统治的威尔士公国和由边境领主掌握的威尔士边陲。公国位于西威尔士,从上到下的框架是公国、郡、卡特夫和威尔士百户区。英国国王名义上拥有公国的各类普遍权利,包罗任免权,但现实上那些权利凡是交给法官和治安官等高级官员,或由他们的副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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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于天文前提和边境地域的存在,公国现实上分为南北两部门。南北两国在法令、行政、经济等方面的联络其实不密切,所处情况也存在差别。只要部门官员同时在南北公国任职。
Borderlands位于威尔士的东部和南部,此中的一部门现实上与公国堆叠。边区的详细界限并非固定的,而是跟着王权的消长和边区领主的实力而改变。边区领主除了对英王履行军事义务外,还享有高度的领土自治权。他们能够发布法令,录用官员,组建法庭,并有权在领主之间策动私家战争。威尔士地域比力特殊的是东北部的弗林特郡。该郡被划进切斯特伯爵领地,与柴郡一路由切斯特贾奇管辖,受英格兰郡管辖和影响。
因为威尔士权利扑朔迷离,皇家领地、威尔士自治领和英格兰自治领并存。爱德华一世生前不能不向各方让步,国王对威尔士的影响力也随之削弱。
边境领主不受王权束缚,在领地内亲身统治,好像国王一般,是浩瀚权力中对英格兰国王威胁更大的。本来的边陲领主相信英国国王,与其关系密切。但是,早期的英国国王很少将特权限造在边境地域。边区领主们乘机发威,边区几乎扩展到了威尔士一半的地盘。久而久之,诸侯与诸侯之间的关系削弱了边主的约束力。除了一些承受英王拥护或与英王关系密切的边陲领主外,许多封地都通过屡次继续与王权发作了关系。关于逐步疏远本身的边陲领主来说,依靠强大的小我实力比起效忠国王更随便谋取利益。
边陲诸侯的权利十分普遍。边陲领主有任免权,本身录用边陲官员,最后不受国王干预。领地内的职位和本能机能大多是围绕领主的需要而设置的,领地之间也有差别,但一般来说,安保员、管家和物业治理人员的设置都是负责领地的次要事务..此外,常见职位包罗法官、裁判官、死因裁判官、司理、管库、回回财富治理官等。
边境领主还能够操纵小我影响力,在领地之外插手公国南部的事务,让公国南部的实权初步掌握在领主手中。边境领主也能够参与公法律王法公法令的草拟。在法令上,边区有独立的法造。边陲领主在领地内拥有极大的司法权,能够设立朝廷和组织相关官员,自行发布领地内有效的法令律例。英格兰居民和威尔士居民都有边境法庭。
边区领主拥有对刑事案件的审讯和豁免权,以至能够赦宥叛国功。
英国国王皇家委员会只要在边区案件上诉时才有时机介进边区案件。经济上,边陲领主在领地内纳税铸币,拥有船埠、地盘等不动产的产权,也能够占有宅邸的财富。除非耕户联名恳求国王干涉或获得特殊豁免令,不然很难庇护本身的权力。
军事上,边境领主能够不经国王附和擅自策动战争,不只使地域和生齿陷进贫苦,并且构成了威胁英格兰的军事力量。根据威尔士的传统,勇士们必需公费为领主而战,那种风俗为边境领主供给了良多兵士。在宗教方面,边境领主能够自行成立教堂和修道院,能够摆布主教的行为,以至将其开除教籍。
看得出来,边陲领主的权力已经不受皇权压制了。恰是因为边境特权的存在,每一个边境领土都是一个独立的实体,威尔士的管辖权并没有实正集中到公国或英格兰手中,那也是未能实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威尔士的有效治理。为按捺边区领主的权利,从爱德华三世起头,多位英国国王向边区重申,边区属于国王,强调威尔士王权的权势巨子。
但是,君主的权势巨子次要取决于国王小我的影响力和重视水平。当国王的权力刚起头弱小的时候,边境地域就会闪现出半独立的场面,国王的令状在边境地域早就失效了。此外,威廉一世在授予边境地域领主时,也没有发布宪章明白领主的特权。英王干预边陲领主的行为,凡是很难找到理由。只要如许,才有时机介进边境地域。即使插手,边境领主也往往不情愿向王权垂头以庇护对该地的掌握。例如,亨利三世曾差遣一名信使照顾国王的赦宥令前去威尔士,但一位领主强迫信使将赦宥令吞下并活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