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有意毁坏财物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庞大或者有其他出格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令根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有意毁坏财物功】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庞大或者有其他出格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逃诉尺度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有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立案逃诉:
(一)形成公私财物丧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开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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