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二审第二次开庭:法庭公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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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二审第二次开庭:法庭公布休庭,择期宣判

大象新闻记者 张子琪

11月22日下战书两点半,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生命权、身体权、安康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上诉人刘鑫及其拜托诉讼代办署理人到庭参与诉讼。合议庭依法停止法庭查询拜访等法式。

目前,合议庭公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大象新闻此前报导,2016年11月3日凌晨,留学日本的女生江歌,在住所门口被闺蜜刘热曦前男友陈世峰杀戮。

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处所裁判所以有意杀人功和恫吓功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歌母亲江秋莲认为,关于女儿江歌的悲剧,刘热曦有责任。

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热曦提告状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1年4月15日,该案件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江秋莲和两名律师参加参与庭审。原告向被告索赔金额从此前的203万余元增至207万余元,刘鑫方面仅有代办署理律师胡贵云出席。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热曦生命权纠纷案做出一审讯决书上认定刘鑫具有明显过错,判令补偿江秋莲69.6万元。之后,刘热曦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期观点院能够将案件发还重审,或者驳回被上诉人的全数诉讼恳求。

2022年2月16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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