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其实不贫乏“雷人”的人,单纯的“雷”似乎无法那么出名。换句话说——并非全世界有那么多对“窥丑”乐此不疲的人。别的,“个性张扬”并非在世界任何国度都是一件“奇怪事”。
Lady Gaga的惊世骇俗滋长其名气不假,但是Lady Gaga的音乐确实不错啊,每首曲子都是她本身写的,并且近乎每一首都十分流行,那一点有几个流行歌手能做到啊?
别的,Lady Gaga在欧美除了“雷人”,一般还会经常被提及的是——撑持同性恋活动、援助艾滋、反对对女性施暴等等活动——她有‘cause’,有概念(不管那些概念好坏)。
谁能告诉我,芙蓉、凤姐、小月月,那几位中国“名人”傍边任何一位对任何公益事业专注过的?
我看过一篇评论,此中很多Lady Gaga粉丝说喜好Lady Gaga是因为她的歌曲给人以“力量”,帮忙他们渡过良多大事小事(还有一个特体小孩子说,帮忙她胜利的减肥)。谁又能告诉我,光凭“雷人”,怎么让人觉得到“力量”呢?
话说回来,我四周却是有良多人,尤其是在“肉皮拆”之后,会锐意区分是喜好其音乐仍是其全数行为。
简单来说,若是没有音乐先天做底,没有其背后隐喻的各类cause,就算Lady Gaga“张扬到极致”,在每小我都有权利和空间去张扬到极致的世界里,实的没有太多人会有闲功夫去在意Lady Gaga是谁。
看上述谜底,“斗胆”、“张扬”、“审丑”、“外型”、“雷人”,突然觉得,那大要是Lady Gaga在中国出名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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